原標題:福達合金:關于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未達到《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第五條相關標準的說明
福達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關于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未達到
《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
第五條相關標準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達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公司”)將截至評
估基準日全部資產及負債作為置出資產(以下簡稱“擬置出資產”),與杭州錦
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江集團”)截至評估基準日所持開曼鋁業(三門
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門峽鋁業”、“標的公司”)全部股份的等值部分
進行置換,并向杭州錦江集團有限公司、杭州正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恒嘉
控股有限公司、曼聯(杭州)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杭州延德實業有
限公司、陜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東興鋁業有限公司、湖南
財信精至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廈門象源供應鏈有限責任公司、河南
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電有限公司、新疆景乾股權投資有限合伙企
業、前海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杭州景秉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洛陽前海科創發展基金(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福
州鼓樓區海峽合融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浙江昆恒貿易有限公司以發
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購買置換后三門峽鋁業剩余股權,同時募集配套資金(以
下簡稱“本次交易”、“本次重組”)。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
資產重組
,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
上市
公司股票自
2021年
9月
27日
開市起停牌。
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證
監公司字
[2007]128號)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上市公司對其股票連續停牌前股價
波動的情況進行了自查。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1年
9月
27日開市起停牌,在停牌
前
20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漲跌幅以及相同時間區間內上證綜指(
000001.SH)、證
監會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行業指數(
883135.WI)的累計漲跌幅如下:
項目
公告前21個交易日
(2021年8月25日)
公告前1個交易日
(2021年9月24日)
漲跌幅
福達合金(603045.SH)
股票收盤價(元/股)
14.74
13.96
-5.29%
上證綜指(000001.SH)
3,540.38
3,613.07
2.05%
證監會電氣機械和器材
制造行業指數
(883135.WI)
10,846.65
10,329.24
-4.77%
剔除大盤因素影響后的漲跌幅
-7.34%
剔除同行業板塊影響后的漲跌幅
-0.52%
按照《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證監公司字
[2007]128號)第五條的相關規定,在剔除同行業板塊因素影響后,上市公司股
價在公告前
20個交易日內累計漲幅為
-0.52%,未超過
20%;在剔除大盤因素影
響后,上市公司股價在公告前
20個交易日內累計漲幅為
-7.34%,未超過
20%;
未
達到《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證監公司字
[2007]128號)第五條的標準。
本次交易,為避免因參與人員泄露本次交易有關信息,自與交易對方開始接
洽本次交易事宜之初,上市公司就采取嚴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及制度嚴格限定相關
信息的知悉范圍,具體包括:策劃階段嚴格控制知情人范圍、與
相關參與方及時
簽訂保密協議、及時簽署并報送《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進程備忘錄》等。
此外,本次交易相關主體對其各自在
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前六個月內買賣公司
股票情況進行了自查。經核查,本次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親屬等不存在
利用本次交易信息進行
內幕
交易的行為。
特此說明。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
福達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于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未
達到
<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
>第五條相關標準的說
明》之蓋章頁
)
福達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
3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