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納思達”或“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公司將原募投項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機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部分募集資金金額變更至“合肥奔圖打印機及耗材生產基地項目二期”使用,項目投資規模為31,682.73萬元,其中計劃使用募集資金金額21,339.87萬元,實施主體為珠海奔圖電子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合肥奔圖智造有限公司。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資料圖片)
一、2021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項目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關于核準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向汪東穎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申請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170號)核準,公司以新增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汪東穎、李東飛、曾陽云、呂如松、珠海橫琴金橋一期高端制造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珠海橫琴金橋”)、嚴偉、廈門奔圖和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奔圖和業”)、北京君聯晟源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北京君聯晟源”)、孔德珠、汪棟杰、余一丁、廈門奔圖豐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奔圖豐業”)、廈門奔圖恒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奔圖恒業”)、彭秉鈞、嚴亞春、珠海永盈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珠海永盈”)、陳力、蔡守平、陳凌、況勇、馬麗(以下合稱“交易對方”)購買其合計持有的珠海奔圖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交易價格為人民幣660,000.00萬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計向交易對方發行股份 171,136,112股,發
序號 | 募集資金用途 | 投資總額 | 募集資金投入金額 |
1 | 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機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 104,061 | 83,600 |
序號 | 募集資金用途 | 投資總額 | 募集資金投入金額 |
2 | 支付收購標的資產的現金對價 | 158,400 | 158,400 |
3 | 支付中介機構費用及相關稅費 | 不超過8,000 | 不超過8,000 |
4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借款 | 250,000 | 250,000 |
合計 | 520,461 | 500,000 |
本次變更的2021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項目為“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機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實施主體為珠海奔圖電子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該募投項目的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名稱 | 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 | 已累計投入金額 | 未使用募集資金余額 |
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機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 83,600.00 | 28,867.34 | 54,732.66 |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公司將原募投項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機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部分募集資金金額變更至“合肥奔圖打印機及耗材生產基地項目二期”使用,項目投資規模為31,682.73萬元,其中計劃使用募集資金金額21,339.87萬元,實施主體為珠海奔圖電子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合肥奔圖智造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開立、募集資金監管協議的簽署等相關事項。公司簽訂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后,將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上述變更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四、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變更原因
原募投項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打印機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募集資金承諾
序號 | 項目 | 金額(萬元) | 備注: |
1 | 營業收入 | 140,000.00 | |
2 | 營業成本 | 115,771.89 | |
3 | 管理費用 | 2,800.00 | |
4 | 研發費用 | 5,600.00 | |
5 | 利潤總額 | 15,488.04 | |
6 | 所得稅 | 3,872.01 | 稅率:25% |
7 | 凈利潤 | 11,616.03 |
序號 | 總投資構成 | 投資總額(萬元) | 募集資金投入金額(萬元) |
1 | 建設投資 | 25,182.50 | 21,339.87 |
1.1 | 其中:設備投入 | 15,670.50 | 11,827.87 |
1.2 | 工程裝修 | 9,512.00 | 9,512.00 |
2 |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 130.91 | - |
3 | 預備費用 | 2,025.08 | - |
4 | 流動資金 | 4,344.24 | - |
合計 | 31,682.73 | 21,339.87 |
1、符合我國相關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
國家發改委2019年10月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將“打印機(含高速條碼打印機)和海量存儲器等計算機外部設備”列為“信息產業”的鼓勵類項目,表明國家對于打印設備及耗材行業日益重視。國家一系列法規政策的頒布對中國打印設備及耗材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同時,在國家政策的支持引導下,國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打印設備及耗材產業也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本次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順應了國家計算機外部設備的發展戰略及規劃,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
2、項目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打印機行業屬于成熟行業,打印設備已被廣泛應用于政府、公司、銀行、醫院、高校、家庭等眾多機構和單位。近年來,全球及中國打印設備市場日趨成熟,市場規模較為穩定,根據IDC數據,2022年,全球打印機出貨約8,835萬臺,與上一年同期相比保持穩定,國內2022年打印機出貨約1,829萬臺,同比增長11.7%,中國打印機市場銷量保持增長。此外,目前全球市場上低端激光打印機銷量與中高端打印機銷量大體一致,但在中國市場上,低端激光打印機的銷量遠超中高端激光打印機銷量,隨著政企市場逐步升級換代,我國高端激光打印機占比有較大提升空間,本次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三)項目實施面臨的風險
一方面,在本項目的投資與建設實施過程中,盡管公司已經做好了前期的建設規劃、實施進度控制等措施,但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對項目建設和運行的支持力度、公司對項目的實施和運營情況等因素可能導致項目建設進展與預期設定的進度存在偏差。
另一方面,本項目開始投產后,公司的生產和經營規模將擴大,公司在決策、監督和經營管理能力上可能存在與公司業務快速發展不相適應的情況。此外,隨著項目的逐漸開展,公司對高素質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將繼續增加,若沒有優秀的人才政策來吸引和挽留人才,將會面臨管理人才流失的風險。
(四)項目審批情況
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完成肥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項目代碼:2306-340122-04-01-108859),目前正在辦理環評手續,公司將督促相關部門盡快完成各項審批。
六、變更募投項目對公司的影響
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相關的產業政策以及公司整體戰略發展方向,有助于公司更好地適應當前的市場環境,項目的實施將進一步增強公司在激光打印機領域的市場競爭力,豐富并完善公司產業鏈,提升公司整體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資金用途變更不會改變公司現有業務模式,不會對公司日常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對募集資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此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七、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本次變更募集資金項目事項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規定,是公司依據整體發展戰略等因素做出的決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東利益。
因此,我們同意本次募集資金項目的變更,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本次公司變更募集資金項目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是公司基于自身發展而做出的決定,不會改變公司現有業務模式,不會對公司日常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對募集資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九、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經核查,獨立財務顧問認為:納思達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事項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七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亦發表了同意意見,除尚需股東大會審議外,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
該事項是公司依據整體發展戰略等因素做出的決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并滿足公司長期發展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獨立財務顧問對納思達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事項無異議。
十、備查文件
1、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第七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核查意見。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