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3026 證券簡稱:中晶科技 公告編號:2022-07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關于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將募投項目“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由原計劃的2022年12月延長至2023年12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3210號)核準,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494.70萬股,發行價格為13.89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4,651.38萬元,扣除不含稅發行費用4,153.58萬元后,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30,497.80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于 2020年 12月 15日出具《驗資報告》(瑞華驗字[2020]33130002號)。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根據上述制度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保證專款專用,并與保薦機構、募集資金存儲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募集資金。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募投項目名稱 | 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 | 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 投資進度 | 項目可行性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
企業技術研發中心 建設項目 | 2,000.00 | 403.82 | 20.19% | 否 |
(一)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
公司自募集資金到位后,積極推進募投項目實施工作,但受客觀因素及內外部環境的影響,“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落后于原計劃安排。公司綜合考慮各種變化因素,基于審慎性原則,在保持本項目的實施主體、實施方式、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募集資金投資規模均未發生變更的情況下,擬對“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由原計劃的2022年12月延長至2023年12月。
(二)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根據戰略布局,結合業務發展需求,穩步推進“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建設。公司采購該項目所需機器設備相對謹慎,并且受疫情影響,在市場考察、技術論證、方案優化方面用時比預期增加,采購周期有所延長,延緩了項目進度。
四、募投項目延期的影響
本次延長部分募投項目的實施期限未改變項目建設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調整是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作出的謹慎決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資金,保證項目順利、高質量地實施,有助于公司業務整體規劃及長遠健康發展,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相關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該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同時,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履行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六、專項意見情況
(一)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未改變項目的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募集資金投資規模,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也不存在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上述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內容及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
(二)監事會意見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本次延長部分募投項目的實施期限未改變項目建設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調整是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資金,保證項目順利、高質量地實施,有助于公司業務整體規劃及長遠健康發展,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已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依法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上述募投項目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綜上,保薦機構對中晶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