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津膜科技: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關于續聘 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我們發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一、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事前認可意見
2021年度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日常關聯交易活動均按照一般市場經濟原則進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是公司開展正常經營活動的需要。日常關聯交易定價根據市場價格確定。
該關聯交易事項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受疫情影響2021年青島青水津膜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進度未達到預期目標,所需膜產品數量較預計減少。
二、關于續聘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事前認可意見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 且具有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能力與經驗,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并進行各項專項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能恪盡職守,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準則,為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實際情況、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切實履行了雙方所約定的責任與義務。因此,我們同意續聘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并將《關于續聘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此頁無正文,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之簽章頁)
獨立董事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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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智 李清 王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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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剛 崔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