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控智造(603070):萬控智造: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劉兆林)

發布時間:2022-04-26 20:11:20  |  來源:中財網  

原標題:萬控智造:萬控智造: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劉兆林)

萬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

作為萬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人2021年度嚴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和義務,積極出席相關會議,及時了解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對重大事項發表獨立、客觀的意見,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F就2021年度工作情況作如下報告:

一、個人履歷及兼職情況

本人劉兆林,男,1953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研究生學歷。1977年5月至1978年12月,任江蘇望亭發電廠電氣分廠助理工程師;1979年1月至1989年5月,任上海華東電試院高壓室工程師;1989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上海華東電管局生技處主管、專業主任工程師;2013年8月退休。

2019年8月至今,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人具備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所要求的獨立性,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情況。

二、出席會議情況

2021年度,公司召開董事會3次會議,出席會議3次;公司召開股東大會3次,出席3次。

2021年度,本著勤勉務實和誠信負責的原則,本人對本年度提交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的提案進行了詳細的審議,并且認為公司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的審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對提交董事會審議的全部議案及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審閱,并就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對相關會議決議也進行了簽字確認。

三、專業委員會履職情況

2021年度,本人參加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 1次,就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事項進行審議并表決。

四、現場考察情況及公司配合情況

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情況。本人充分利用現場參加會議的機會對公司進行調查和了解,運用專業知識,對公司董事會相關議案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了指導和監督的作用。

報告期內,除利用參加現場會議的機會對公司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現場考察,還通過郵件、電話等方式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保持聯系,及時獲知公司的重大事項進展情況,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為履職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重點關注事項的情況

1、關聯交易事項

公司嚴格按照《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關聯交易依照相關程序進行了審議,關聯董事在審議該關聯交易時均已回避表決。

2021年,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定價政策合理,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交易程序合法,關聯交易及因關聯交易產生的關聯方資金往來沒有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2、對外擔保

報告期內,公司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中關于對外擔保的相關規定,除公司及子公司之間發生的擔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存在任何對外擔保。公司能夠嚴格控制擔保風險,充分保護了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3、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責任考核制度兌現了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主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了責任考核制度,且所披露的報酬與實際發放情況相符。

4、聘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報告期內,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計通過《關于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繼續聘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本人認為該機構能夠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經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暫不進行2020年度利潤分配,該方案結合了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資金需求及業務發展規劃等情況,長遠來看,有利于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6、公司及股東承諾履行情況

報告期內,對公司及股東的承諾進行認真梳理和檢查,沒有發現違反承諾事項的情況。

7、信息披露的執行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披露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文件,該等信息披露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8、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進一步貫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相關規定的有關要求,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進一步完善了內控規范體系。在強化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對公司的關鍵業務流程、關鍵控制環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了自我評價,有效的推進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實施。

9、其他事項

(1)報告期內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

(2)報告期內未有提議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3)報告期內未有提議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

六、總體評價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2021年本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發揮獨立作用,為推動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與優 化、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做出了應有的努力。2022年,我將繼續本著誠信與勤勉的精神,認真履行獨立董事義務,進一步加強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之間的溝通、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專業獨立作用,促進公司規范運作,維護公司利益。

特此報告。

獨立董事:劉兆林

關鍵詞: 獨立董事 報告期內 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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