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普利特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發布時間:2023-10-10 21:07:53  |  來源:中財網  

普利特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資料圖)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逐項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次回購事項屬于董事會審批權限,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審議即可,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續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擬回購金額為不低于人民幣7,5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20.63元/股(含)。按照回購金額下限、回購價格上限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約為3,635,486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33%;按回購金額上限、回購價格上限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約為7,270,972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65%,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5日分別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股

份的公告》和《關于股份回購進展情況的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公司將截至2023年9月末實施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5,287,1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0.47%,最高成交價為14.1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2.66元/股,支付交易的總金額為70,348,323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即2023年8月25日)前五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為28,380,169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7,095,042股。

(三)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價格非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 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四)由于公司截止到本次公告披露日前最近一次回購發生日期為2023年9月25日,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規定,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不得進行回購行為。因此,公司將不會在敏感期內主動披露業績預告。公司前三季度經營情況良好,具體的三季度經營數據,請投資者關注本公司三季度報告。

(五)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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