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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特網訊10月10日消息,10月9日晚間,民生銀行公布《關于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披露了該行北京分行1月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一審判決結果。
該判決結果頗受關注,因案件被告方涉及民生銀行第六大股東,即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泛海控股”)。與此同時,此次涉及的被告方盧志強,除了是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同時還是民生銀行副董事長。
民生銀行在1月的公告中提到,該行借款人武漢中心公司、武漢中央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泛海控股和盧志強未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對武漢中心公司、武漢中央公司等向北京金融法院依法提起訴訟。涉案金額包括借款本金分別為人民幣39.72億元和30.46億元及相應的利息、罰息以及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罰息,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全部費用。
據ST泛海(000046.SZ)10月9日晚間發布的公告顯示,一審判決中涉及30.46億元欠款的相應的利息、逾期罰息、復利合計已超6億元,即一審判決中,武漢中央公司將償還民生銀行超3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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