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晶盛機電: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浙江晶盛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我們作為浙江晶盛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的續聘2022年度審計機構事項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我們在董事會召開之前審閱了公司遞交的有關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2022年度審計機構事項的相關材料,并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執業情況進行了事前考察,我們認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及從事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在與公司的合作過程中,為公司提供了優質的審計服務,對規范公司的財務運作,起到了積極的建設性作用。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遵循《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公允合理地發表了獨立審計意見。我們一致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并將該議案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
獨立董事:楊德仁 傅頎 周劍峰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