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運盛醫療:運盛醫療:2021年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報告
運盛(成都)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報告
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運盛(成都)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勤勉盡責,認真求實地履行審查、監督職能,切實有效地開展工作,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就履職情況匯報如下:
一、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基本情況:
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王良成先生(具有會計專業資格,擔任主任委員)、獨立董事吳風云先生和董事侯彩文先生構成。
獨立董事人數占審計委員會成員總數的比例超過半數,符合監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文件的規定。
二、報告期內會議召開情況:
公司審計委員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充分發揮審查、監督作用,勤勉盡責地開展工作,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內部和外部審計工作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2021年度,審計委員會共召開 5次會議,具體如下:
會議時間 | 會議內容 |
2021年 3月 19日 | 1、關于收購深圳鑫潤鴻錦實業有限公司剩余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
2021年 4月 19日 | 1、2020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2、2020年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3、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 |
2021年 4月 26日 | 1、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
2021年 8月 27日 | 1、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
2021年 10月 29日 | 1、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 2、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
姓名 |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職務 | 出席次數/應出席次數 |
王良成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 | 2/2 |
吳風云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2/2 |
侯彩文 | 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2/2 |
胡穎(離任)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3/3 |
王熙(離任) | 董事長/審計委員會委員 | 3/3 |
劉正軍 (不再擔任委員)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3/3 |
三、報告期內相關工作履職情況
(一)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1、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與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0年度審計范圍、審計計劃、審計方法等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討論與溝通,并且在審計期間及時溝通,協商解決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項。我們認為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年報審計及內控審計工作中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工作,勤勉盡責,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準則。
2、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委員會對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誠信狀況、獨立性等進行了充分了解、審查,認為其滿足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資質要求,具備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擁有足夠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符合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的條件和要求。同意聘任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 2021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并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指導內部審計工作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充分發揮專業委員會的作用,督促并指導公司內部審計工作開展及完成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及時溝通發現問題,并根據內部審計工作及內部控制評價結果,督促公司相關部門進行改進。
(三)對其他重要事項的審議
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審核了 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 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認為公司財務報告所載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重點關注并審核了報告期內的關聯交易、會計政策變更及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等事項。
四、總體評價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嚴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依托自身專業水平和執業經驗,審核公司定期報告、重點關注事項及內部制度等事項。
依法合規、誠實守信、勤勉盡職地履行法定職責,遵守獨立、公正、客觀的職業準則,在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指導內部審計工作等方面積極溝通,推動公司整體規范治理水平的不斷提升,切實維護公司、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運盛(成都)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2年 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