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永泰能源: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157 證券簡稱:永泰能源 公告編號:臨 2022-009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擬續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續聘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 2022年度審計機構,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會計師事務所成立于 1987年 12月,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時間為 2013年 4月 23日,注冊地址為山東省濟南市文化東路 59號鹽業大廈 7樓。
和信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為王暉先生,2021年度末合伙人數量為 37位、注冊會計師人數為 263人,其中: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人數為 169人。
和信會計師事務所 2021年度經審計的收入總額為 29,642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 22,541萬元,證券業務收入 11,337萬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共 44家,涉及的主要行業包括制造業、農林牧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金融業、文化體育娛樂業、綜合業等,審計收費共計 5,961萬元。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與本公司同行業的上市公司客戶為 1家。
2、投資者保護能力
和信會計師事務所購買的職業責任保險累計賠償限額為 10,000萬元,職業保險購買符合相關規定,近三年無因執業行為在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誠信記錄
和信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年沒有因執業行為受到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和信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年沒有從業人員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監管措施。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項目合伙人王曉楠女士,中國注冊會計師,1994年起在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執業,2020年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共簽署或復核了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共 8份。
(2)簽字注冊會計師徐士誠先生,中國注冊會計師,1999年起在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執業,2021年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共簽署或復核了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共 2份。
(3)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呂凱先生,中國注冊會計師,2013年起在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執業,2020年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共簽署或復核了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共 31份。
2、誠信記錄
項目合伙人王曉楠女士、簽字注冊會計師徐士誠先生、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呂凱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不存在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證券交易場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的情況。
3、獨立性
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及項目合伙人王曉楠女士、簽字注冊會計師徐士誠先生、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呂凱先生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4、審計收費
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提供 2022年度財務審計費用為 190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為 70萬元,兩項合計 260萬元。審計收費定價原則:審計收費根據公司的業務規模、所處行業和會計處理復雜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主要基于專業服務所承擔的責任和需投入專業技術的程度,綜合考慮公司年報審計需配備的審計人員情況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務所的收費標準確定最終審計收費。
二、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及意見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為: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符合獨立性要求,誠信狀況良好;在2021年度公司審計工作中堅持客觀、公正、獨立的審計準則,恪盡職守、勤勉盡責,能夠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開展審計工作,并付出了艱辛的勞動,其工作態度和質量均得到公司管理層和相關人員的認可,其發表的審計意見客觀公正,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審計委員會對和信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度審計工作表示認可,同意公司繼續聘任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并提請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情況及發表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邢紅梅女士、趙引貴女士、王文利女士為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出具了事前認可函,同意將《關于續聘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并發表獨立意見認為: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具備相應的執業資質,具有豐富的審計經驗和較強業務勝任能力,在審計過程中,能夠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的要求開展審計工作,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公允的原則。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繼續聘任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并提請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3、董事會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同意繼續聘任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其中:財務審計費用190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70萬元。該議案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4、生效日期
本次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