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華發A: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深圳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
內控審計報告
大信審字[2022]第5-00019號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
業務報告統一編碼報備系統
業務報備統一編碼: | 110101412022933009184 |
報告名稱: | 深圳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內控審計報告 |
報告文號: | 大信審字[2022]第5-00019號 |
被審(驗)單位名稱: | 深圳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業務類型: | 財務報表審計 |
報告意見類型: | 無保留意見 |
報告日期: | 2022年04月22日 |
報備日期: | 2022年04月20日 |
簽字人員: | 姚翠玲(420003204878),楊婷(1100016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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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深圳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深圳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一、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與母公司關系 |
公司本身 |
全資子公司 |
全資子公司 |
全資子公司 |
全資子公司 |
全資子公司 |
全資子公司 |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確定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如下: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直接財產損失金額 |
5萬~15萬 |
15萬~45萬 |
45萬以上 |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采用抽樣的方法經計算取得,計算的結果與特定比值相比較并以此認定內部控制缺陷的性質。確定內部控制缺陷遵循以下步驟。
■ 記錄錯報樣本
■ 確定潛在錯報率
■ 計算潛在錯報金額(=相應會計科目同向累計發生額*潛在錯報率) ■ 計算錯報指標
錯報指標1=潛在錯報金額合計/被檢查單位當期主營業務收入或期末總資產孰高 錯報指標2=潛在錯報金額合計/公司當期主營業務收入
■ 錯報指標與缺陷等級
一般缺陷:錯報指標1≥0.5‰,且錯報指標2〈0.5‰
重要缺陷:0.5‰≤錯報指標2〈1‰
重大缺陷:錯報指標2≥1‰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①一般缺陷,指企業經營過程中面臨低度風險事項,被檢查單位未采取相應內部控制措施有效應對。
②重要缺陷,指企業經營過程中面臨中度風險事項,被檢查單位未采取相應內部控制措施有效應對。
2021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③重大缺陷,指企業經營過程中面臨高度風險事項,被檢查單位未采取相應內部控制措施有效應對。
(三)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未發現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深圳中恒華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