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鋼天源:獨立董事年度述職報告
中鋼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楊陽2021年度述職報告
本人作為中鋼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在任職期間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忠實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了獨立董事的權利,積極出席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對公司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切實維護了公司的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現就本人2021年度履職情況匯報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會情況
本人參加了公司 2021年度召開的歷次董事會,,均親自參加,沒有缺席或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會議的情況。任職期間,本人對提交董事會的議案均認真審議,與公司管理層保持了充分溝通,以審慎的態度行使表決權。本人認為公司董事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均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對2021年度公司董事會各項議案及其它事項均投了贊成票,無提出異議的事項,也沒有反對、棄權的情形。具體參加會議的情況如下:
姓名 | 應參加董事會次數 | 親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是否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會議 | 專門委員會任職情況 | 參加專門委員會次數 |
楊陽 | 12 | 12 | 0 | 否 | 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戰略委員會 | 8 |
序號 | 獨立意見事項 | 發表意見日期 | 類型 |
1 | 關于調整 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募集資金投入金額的獨立意見 | 2021年3月29日 | 同意 |
2 | 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子公司增資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序號 | 獨立意見事項 | 發表意見日期 | 類型 |
3 | 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 2021年4月16日 | 同意 |
4 |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5 | 關于 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 2021年4月22日 | 同意 |
6 | 202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7 | 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8 | 續聘 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9 | 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10 | 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專項獨立意見 | ||
同意 | |||
11 | 關于開展票據池業務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12 | 關于使用銀行票據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13 | 關于公司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公司累計及當期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的獨立意見 | ||
同意 | |||
14 | 關于董事會換屆的獨立意見 | 2021年4月29日 | 同意 |
15 | 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 2021年5月17日 | 同意 |
16 | 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獨立意見 | 2021年7月19日 | 同意 |
17 | 關于 2021年 1-6月份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 2021年8月25日 | 同意 |
18 | 關于使用部分募投項目節余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 ||
19 |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公司累計及當期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的獨立意見 | ||
20 | 關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2021年9月24日 | 同意 |
21 | 關于控股股東向公司提供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 2021年9月29日 | 同意 |
22 | 關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 2021年 10月 12日 | 同意 |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積極參與董事會日常工作。
(一)報告期內,本人對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公司未發生披露虛假信息的情況,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事項,切實維護了公司和中小投資者的權益。
(二)通過電話溝通,或者現場考察等方式,及時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狀況、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業務發展和投資項目等相關事項,必要時與相關董事以及經理層進行深入細致交流,作出獨立、專業、客觀的判斷。
(三)任職期間,本人充分利用參加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機會向公司管理層了解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此外,還通過電話,郵件等其他方式與公司經營管理層及相關工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針對市場上的新聞報道及相關行業動態,及時進行溝通。
(四)本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作為獨立董事和專門委員會的委員,本人在公司年報編制、審計過程中切實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發揮審計委員會的監督作用,與注冊會計師面對面溝通審計情況,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在認真審計的情況下及時提交審計報告。
四、培訓、學習情況
本人具有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堅持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各項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積極參加監管部門以各種方式組織的相關培訓,持續加深對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等相關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不斷提升自己對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保護能力。
五、其他事項
(一)無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
(二)無提議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三)無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
六、公司對獨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協助的情況
在本人履行獨立董事職責過程中,公司認真配合和支持,積極提供人員、資料、辦公場所等有利條件,高度重視并合理采納了本人就有關事項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對要求進一步說明的信息及時進行了補充或解釋。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職情況匯報。2022年,我將繼續秉承誠信、勤勉以及對公司和全體股東負責的精神,忠實履行獨立董事義務,發揮獨立董事作用,加強同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的溝通與合作,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公司的發展獻力獻策,切實維護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最后,對公司相關人員在我2021年度工作中給予的協助和積極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謝! 七、本人聯系方式
郵箱:15905550080@163.com
以上為本人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職責情況的匯報。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______________
楊 陽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