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300774):倍杰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22]第 11224號)

發布時間:2022-04-20 06:05:17  |  來源:中財網  

原標題:倍杰特:倍杰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22]第 11224號)

倍杰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信會師報字[2022]第 11224號

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信會師報字[2022]第 11224號

倍杰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接受委托,對倍杰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杰特

公司”)董事會就 2021年 12月 31日倍杰特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的認定執行了鑒證。

一、董事會對內部控制的責任

倍杰特公司董事會的責任是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相

關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鑒證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

有效性發表鑒證結論。

三、工作概述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 3101 號——歷

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的規定執行了鑒證業務。該準則要求我們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鑒證工作,以對倍杰特公司是否于 2021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相關規定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獲取合理保證。在執行鑒證工作過程中,我們實施了包括了解、測試和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作為發表鑒證結論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說明

內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錯誤或舞弊而導致錯報發生且

未被發現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降低對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

五、鑒證結論

我們認為,倍杰特公司于 2021年 12月 31日按照《企業內部控

制基本規范》的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中國注冊會計師:

(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

中國·上海 二 O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關鍵詞: 內部控制 中國注冊會計師 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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