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極信息(300324):12-3 2021年年度獨董述職報告(于明)

發布時間:2022-04-19 20:52:04  |  來源:中財網  

原標題:旋極信息:12-3 2021年年度獨董述職報告(于明)

北京旋極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21年年度述職報告

(于明)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本人于明,作為北京旋極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和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定和要求,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積極出席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會議,認真地審議董事會的各項議案,客觀地發表自己的意見;做到不受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影響與左右,充分發揮獨立董事作用,監督公司運作、維護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現將本人2021年度履職情況匯報如下:

一、出席會議情況

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以來,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對提交董事會的全部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與公司管理層積極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議,以嚴謹的態度行使表決權。2021年,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共計召開4次,第五屆董事會共計召開8次,其中本人任期內召開12次,均由本人親自出席,未發生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會議或連續十二個月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數超過期間董事會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報告期內,本人均提前詳細閱讀董事會通知中所列的各項議案和相關材料,在審議議案時獨立發表意見,依法行使表決權。本人認為這些議案均未損害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本人對報告期內董事會所有議案均投出贊成票,沒有反對、棄權的情況。

2021年,公司共計召開4次股東大會,其中本人任期內共召開4次,本人列席了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發表的獨立意見及事前認可意見情況

根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期內,本人對公司下列有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出具了書面意見: 1.2021年1月7日,本人就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暫緩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事項、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2021年2月1日,本人就公司使用自籌資金出資1億元參與設立寧波景旋新材料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事項、公司對《關注函》回復的全部內容,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3.2021年3月15日,本人就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為全資子公司申請銀行綜合授信提供擔保、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暫緩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終止實施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暨注銷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的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4.2021年3月19日,本人就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確認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事項,發表了同意的事前認可意見。

5.2021年3月29日,本人就有關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2020年年度占用公司資金、公司2020年年度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公司2020年年度關聯交易事項、公司2020年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2020年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2020年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確認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6.2021年4月1日,本人就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7.2021年6月18日,本人就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8.2021年8月26日,本人就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2021年上半年占用公司資金的事項、公司2021年上半年對外擔保情況、公司2021上半年度關聯交易事項、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9.2021年11月25日,本人就入伙共青城富誠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暨關聯交易事項、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發表了同意的事前認可意見。

10.2021年11月30日,本人就入伙共青城富誠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暨關聯交易事項、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全資子公司為其下屬子公司申請銀行綜合授信提供擔保、提名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三、專門委員會履職情況

本人作為第四屆和第五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2021年度審議了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

本人作為第四屆和第五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了關于對外投資設立寧波景華新材料合伙企業的事項、入伙共青城富誠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暨關聯交易以及轉讓百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議案,對公司2021年度發展戰略提出了建議。

四、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其他工作情況

2021年度,本人有效履行職責,關注公司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設及執行情況,及時了解公司經營狀態和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對每一個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認真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及時進行調查、向相關部門和人員詢問,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獨立、客觀、公正地發表獨立意見,行使表決權,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獨立性,切實維護了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

2021年度,本人持續關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不斷規范運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實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義務。

五、培訓和學習情況

自擔任獨立董事以來,本人一直注重學習最新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加深對相關法規尤其是涉及到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形成自覺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的思想意識,為公司的科學決策和風險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見和建議,并促進公司進一步規范運作。

六、其他工作

1、報告期內,本人沒有提議召開董事會;

2、報告期內,本人沒有對本年度的董事會議案及非董事會議案的相關事項提出異議;

3、報告期內,本人沒有提議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以上是本人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工作職責的情況匯報。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人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積極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為公司健康發展諫言獻策。在此,對公司董事會、經營管理層和其他相關人員在本人履行職責的過程中給予的積極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謝。

2021年,本人在任期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忠實、勤勉、謹慎、盡責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切實維護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獨立董事:于明

2022年 4月 19日

關鍵詞: 獨立董事 關聯交易 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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