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奈科技:天奈科技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1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江蘇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1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2021年度,我們作為江蘇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和要求,本著客觀、公正、獨立的原則,勤勉盡責,認真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和義務,現就 2021年度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委員會基本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由獨立董事蘇文兵先生、獨立董事于潤先生和嚴燕女士三名成員組成,其中獨立董事委員占審計委員會成員總數的 2/3。主任委員由具備會計專業資格的蘇文兵先生擔任。
二、審計委員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1年度,審計委員會共召開 5次會議,具體情況如下:
1、2021年 3月 29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1年第一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 2020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0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0年度審計報告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關于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0年度履職情況報告的議案》、《關于向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1年年度審計計劃的議案》、《關于續聘 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關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議案》、《關于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與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關于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的議案》。
2、2021年 4月 27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1年第二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修訂稿)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止)》、《江蘇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
3、2021年 8月 24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1年第三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募集資金 2021年半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關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內控審計工作匯報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修訂稿)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論證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關于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承諾(修訂稿)的議案》。
4、2021年 10月 28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1年第四次會議,會議審議了《江蘇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
5、2021年 11月 30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1年第五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
審計委員會會議的通知、召開、表決程序符合相關制度細則的規定,所有審計委員會委員均親自出席并且認真審議了所有議案,各項議案均獲得通過。
三、審計委員會主要工作內容
(一)審閱財務報告并對其發表意見
報告期內,我們對公司 2021年的財務狀況、財務管理和經營成果進行了認真地檢查和審核,我們一致認為:公司財務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2021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真實、公允地反應了公司實際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不存在與財務報告相關的欺詐、舞弊行為及重大錯報的情況,且也不存在因重大會計差錯調整、重大會計政策及估計變更、涉及重要會計判斷的事項,導致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事項等。
(二)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報告期內,我們對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進行了監督和評估,我們認為公司:公司聘請的外部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天健所”)在財務及內控等相關審計工作中,嚴格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堅持獨立審計準則,勤勉盡責地履行了雙方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審計報告編制期間,我們與天健所就審計范圍、審計計劃、審計方法等事項進行了充分溝通,未發現公司財務報表存在重大問題。公司 2021年年度財務報表能夠真實、準確、客觀、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年度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
(三)評估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治理制度。報告期內,公司嚴格執行內控管理要求,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規范運作,切實保障了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認為公司內控評價報告和審計報告能夠真實、準確地反映公司內控實際情況,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規范要求。
(四)持續指導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檢查了公司內部審計計劃實施,評估了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督促了相關問題的整改,促進了內部審計部門的有效運作。經過各位委員的評估,認為:報告期內,公司內控制度執行有效。審計委員會將持續督促公司各部門各單位有效落實內部控制措施和風險管理,以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有序開展。
(五)協調管理層、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溝通
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與公司管理層、獨立董事、會計師事務所保持了必要的溝通,積極聽取各方意見,協調各項工作,促使審計機構高效地完成相關審計工作。
四、總體評價和展望
報告期,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秉承專業、審慎、客觀、獨立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治理的要求,以財務報告編制、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風險防控為重點,勤勉履職,恪盡職守,較好地履行了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對促進公司內控能力提升起到積極作用。
2022年,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與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的溝通交流,加強對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檢查跟蹤,強化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強化風險管理意識,充分發揮好審計委員會的監督指導作用,促進公司規范運作、穩健經營,切實維護好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特此報告。
(本頁以下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