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科士達: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18 證券簡稱:科士達 公告編號:2022-004
深圳科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深圳科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
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寧德時代科士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時代科士達”)擬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開展合作,包
括借貸款、承兌商業(yè)匯票、信用證及保函等業(yè)務。公司作為時代科士達控股
股東,為時代科士達在上述合作主合同項下的一系列債務提供最高額保證,
最高限額為人民幣1.7億元。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自主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債
務人在該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后八個月止。
寧德時代科士達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此次為控股子公司開展銀行業(yè)務合作提
供擔保不構成關聯(lián)交易,本次擔保事項屬于董事會審批權限,無需提交股東
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寧德時代科士達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7月15日
3、住 所:霞浦經濟開發(fā)區(qū)松山路8號
4、法定代表人:劉程宇
5、注冊資本:貳億元整
6、經營范圍:儲能裝置材料及器材研發(fā);儲能裝置及其管理系統(tǒng)研
發(fā);變壓器、整流器和電感器制造;電容器及其配套設備制造;配電開關控
制設備制造;其他未列明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的電子器件制造;
鋰離子電池制造;分布式交流充電樁銷售;集中式快速充電站;其他機械設
備及電子產品批發(fā);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
智能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銷售;其他工程和技術研究與試驗發(fā)展服務;其他未
列明專業(yè)技術服務業(yè);其他未列明的節(jié)能技術推廣服務;其他未列明新能源
技術推廣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
動)。
7、與公司關系:公司持有時代科士達80%股權,系時代科士達控股股
東。
8、經營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總資產
14,841.04
22,191.45
負債總額
13.16
3,129.68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
0.00
0.00
流動負債總額
13.16
3,129.68
凈資產
14,827.88
19,061.77
項目
2020年度
2021年前三季度
營業(yè)收入
1.74
390.04
凈利潤
-157.10
-766.11
9、時代科士達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
三、擔保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方:深圳科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擔保方:寧德時代科士達科技有限公司
債權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期限:自單筆授信業(yè)務的主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債務人在該主合同項
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后八個月止。
最高限額:人民幣1.7億元
擔保范圍:在合作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
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判決書或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
遲延履行期間應加倍支付的債務利息、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包
括但不限于乙方墊付的有關手續(xù)費、電訊費、雜費、信用證項下受益人拒絕
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等)、乙方實現(xiàn)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
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
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四、董事會意見
時代科士達系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管
理及財務方面有控制權,為其擔保的財務風險在公司可控范圍內,因此其他
方未提供同比例擔保及反擔保。公司及時代科士達的生產經營穩(wěn)健,財務狀
況和資信情況良好,具備償還到期債務能力。時代科士達正處于快速發(fā)展期,
與銀行開展授信、貸款、保函等業(yè)務系日常經營所需,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發(fā)
展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情況。同意公司為時代科士達向與銀行
開展業(yè)務往來提供連帶擔保責任,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及逾期擔保情況
本次對外擔保事項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為47,500
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6.93%;全部系上市公司為控股子公
司的擔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的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
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最高額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