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康華生物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成都康華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在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額度范圍內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部分股份用于后續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方式為集中競價交易,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35.00元/股(含本數),回購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1-100)。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刊登的相關公告。
2021年11月4日,公司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方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2月9日,公司分別于巨潮資訊網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截至2022年2月28日的回購公司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334,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37%,最高成交價為211.0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60.00元/股,成交總金額為55,884,259.52元(不含交易費用)。
二、其他說明
1、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購報告書》內容。
2、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3、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1年11月4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425.86萬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
4、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