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2021年缺陷產品召回情況。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萬輛,召回數量同比增加29%。從召回部件結構看,因發動機和電子電器部件存在缺陷召回的,占總數量的84%;從缺陷召回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的,占總召回數量的15%;因設計原因召回的,占總召回數量的85%。
“近5年,汽車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發生一次,汽車企業主動發現問題,主動召回已成為常態。”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副局長王贇松表示,企業通過召回提升了質量安全水平,強化了品牌信譽,贏得了消費者信任。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我國智能網聯汽車滲透率保持在15%左右,預測2025年市場滲透率超過75%以上。隨之而來的場景識別、軟件缺陷與信息安全缺陷成為智能網聯汽車較為明顯的新缺陷類型。
在僅需要進行軟件升級的召回中,OTA方式召回數量明顯超越到店軟件升級方式。“企業通過遠程升級OTA方式對已銷售車輛某些功能或性能進行改進、優化,節約時間,降低成本,大部分OTA召回在3個月完成90%,汽車召回完成率顯著提高。”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主任王琰說。
也有觀點認為,OTA升級是車企軟件缺陷的“遮羞布”。對此,王琰表示,我們鼓勵企業用OTA的方式實施召回,但企業不管是以OTA作為召回措施還是技術服務活動,都要履行備案等法定義務,更好地保護公共安全和消費者權益。
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汽車市場,機動車碳排放量對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具有重要影響。為降低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帶來的空氣污染,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生態環境部制定并發布了《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自《規定》實施以來,市場監管總局針對部分車型曲軸箱強制通風裝置、還原劑儲液箱、三元催化反應器、車載自動診斷系統OBD等重點排放零部件加強監管,截至2021年底,共召回車輛144萬輛。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主任尹航認為,排放召回相對安全召回來說,在排放危害信息的收集上更難。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門持續加強新車和在用車環境信息系統建設,建成車輛“一車一檔”信息數據庫,涵蓋了車輛全生命周期的排放檢驗、污染控制等數據信息。下一步,將和市場監管總局及其技術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對重點線索及時開展信息會商和研判,共同把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實施到位。
作為新型節能產業,新能源汽車擔負著推動實現碳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的重要責任。“與傳統燃油車相比,新能源汽車呈現出新的安全特點,市場上有些車輛出現了電池化學穩定性、再生制動、碰撞兼容性等新型風險類型,需要加強監管。”王贇松介紹,對此,市場監管總局建立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組建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協作網,制修訂相關標準規范,加強新能源汽車共性安全問題研究。截至目前,累計召回新能源汽車229次,涉及車輛198萬輛。
數據顯示,99.9%的汽車召回和50%以上的電子電器產品召回,都是產品符合標準但經使用后發現仍然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這需要企業在設計、生產及售后服務等環節持續進行技術改進與質量提升。
“針對企業內部質量安全管理問題,必須推動企業深化全面質量管理理念,提升缺陷分析和識別能力。”王贇松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已累計引導汽車企業2400余次、消費品生產企業3400余次的技術改進。
目前,市場監管總局正會同有關部門,加緊制定汽車安全沙盒監管制度試行意見。在后市場階段,引入沙盒監管,主要是針對車輛應用的前沿技術進行深度安全測試,目的在于引導企業更深層次地查找問題、改進設計、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