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門對2016年印發實施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明確學生實習的行為準則,為實習管理劃定“紅線”。針對實習內容專業不對口、強制實習、收費實習等問題,新《規定》提出1個“嚴禁”、27個“不得”,強調不得僅安排學生從事簡單重復勞動,嚴禁以營利為目的違規組織實習,明確實習單位應給予學生適當實習報酬。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存在違規現象由來已久。事實上,職業學校學生的實習工作牽涉人數多、時間跨度大、專業覆蓋面廣,需要社會各界協同努力。任何一方的懈怠或缺位,都會讓學生的實習出現問題。所以,面對新《規定》提出的各項要求,政府、學校、企業等相關責任方需要深刻領會其精神,守住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紅線”,以底線思維破解實習難題。
首先要守住的底線是規范實習流程。所有實習亂象中,危害最大的當數有償實習。一些單位和個人受利益驅使,以實習名義組織學生到企業生產流水線從事簡單重復勞動,亂收實習安置費,從學生應得的薪酬中違規抽取“人頭費”,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這些操作之所以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實習流程不夠規范,讓心術不正者有機可乘。新《規定》特別明確了學校選擇實習單位的具體條件,包括實習單位名單須經校級黨組織會議研究確定后對外公開;職業學校組織學生跨省實習的,須事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按程序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等。
破解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難題,政府要持續關注保障崗位供給,為不越實習“紅線”奠定基礎。在普職比大體相當的背景下,要對專業類別繁雜、人數眾多的職校生實習如期、妥善安排,對職業學校來說并非易事。尤其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企業實習崗位短缺往往容易導致學生向“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盲目流動,不僅容易產生違規之舉,而且難以讓本地企業與院校之間形成良性互動。新《規定》指出,地方政府和行業相關部門應當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等按一定比例設立實習崗位并對外發布崗位信息。這將有效破解職業院校實習安置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尷尬,為不越實習“紅線”奠定堅實基礎。
破解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難題,職業學校要主動完善實習內容,并將其作為實踐教學的底線。新《規定》重申了實習的性質并優化其內涵和邊界,強調學生實習的本質是教學活動,既是學生專業學習和技術技能訓練的必備途徑,也是錘煉意志品質、提前熟悉崗位、融入社會的重要方式。這不僅是對以往放羊式實習的糾偏,更為規范學生實習安排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既然實習為教學的一個環節,實習就必須要有詳細科學的內容安排,有目標、有計劃、有考核,共同組成教學的“底線”。一旦實習內容明確、實施程序嚴謹、實習考核到位,許多“紅線”將永遠不會被觸碰。
在構建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的良性生態中,落實各方責任不容忽視。新《規定》由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八部門聯合修訂、共同頒發,足以說明職業學校學生的實習牽涉方方面面,政府各部門責任重大。新《規定》共有8章內容,其中“實習組織、實習管理、實習考核、安全職責、保障措施、監督與處理”等6章內容處處強調責任。可見,有關部門必須提高認識、落實好責任。只有各方盡責,才能有效形成合力,共同守護底線。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亂象形成的原因錯綜復雜,實習亂象的治理也是一個系統工程。新《規定》的發布,是一個難得的綜合治理契機。如果各方能夠以底線思維守護職校生實習“紅線”,有效、高效、長效的治理將很快實現。這不僅有利于保護每個職教學子的切身利益,也將進一步促進職業教育自身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