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
事前認可意見
(資料圖)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意見
關于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3年度財務報表和內控審計機構,我們認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和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執業過程中堅持勤勉盡責、細致嚴謹,并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準則,為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為滿足公司財務審計和內控審計等要求,保證公司審計工作銜接的連續性、完整性,因此,我們同意公司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3年度財務報表和內控審計機構,聘期一年,總費用為 250萬元,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 200萬元,內控審計費用 50萬元。
我們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本頁無正文,為《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
邱冠周 梁麗娟 李 力
2023年 10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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