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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一、關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2023年第三季度利潤分配預案》,我們認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利潤分配預案與公司業績相匹配,預案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2022年修訂)》《公司章程》的規定,充分考慮了公司目前及未來業務發展情況、盈利規模、投資資金需求等情況,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和利潤分配政策。同時充分尊重了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體現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體現了對公司股東合理的投資回報。實施該方案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同意將《2023年第三季度利潤分配預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意見
董事會在發出《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前,已經取得了我們的認可并經審計委員會審議。我們認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財政部及中國證監會聯合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具備審計上市公司的資格。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自2013年開始為公司提供財務審計服務,在審計工作中能夠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對公司進行審計,出具的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較好地履行了雙方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具備足夠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和投資者保護能力,聘任審計機構的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為保證公司審計工作的質量和順利進行,我們同意繼續聘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表和內控審計機構,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頁無正文,為《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
邱冠周 梁麗娟 李 力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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