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華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北京華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北京華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作為北京華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在認真審核有關資料和聽取有關人員匯報的基礎上,對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資料圖】
一、關于補選公司第一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經審閱劉紅斌先生、鄭珊女士的簡歷及相關資料,其工作履歷、專業素養等具備擔任公司非獨立董事的資格和能力。未發現劉紅斌先生、鄭珊女士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任職情況、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被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公司的提名和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同意董事會補選劉紅斌先生、鄭珊女士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意將本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調整獨立董事津貼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獨立董事津貼是參考目前整體經濟環境、公司所處地區、行業津貼水平,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制定的,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我們認為公司本次調整獨立董事津貼,符合公司經營實際及未來發展需要,有利于調動獨立董事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獨立董事勤勉履職。本次調整獨立董事津貼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相關決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此次調整獨立董事津貼的事項,并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正常生產經營及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對暫時閑置的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實現公司現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以及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
(以下無正文,下接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北京華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吳革 陳麗潔
周強
洪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