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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類型:日常經營性合同
? 合同總金額:1,380萬元人民幣
【資料圖】
?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 本次合同金額在公司經營層審批的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 合同履行對上市公司本年度經營成果的影響:本次合同是公司的首個考場運維服務項目,若該項目能順利實施,則標志著公司的運營模式和管理經驗已形成標準化和可復制性,對公司未來發展具有積極推動意義。
? 本次合同中已就雙方的違約、糾紛等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而導致無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風險。
一、合同簽署概況
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中標通知書》,該通知書確認公司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園山考場運維服務項目的中標單位。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2022年7月19日披露的《東方時尚關于項目中標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62)。
近日,公司與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就上述中標項目正式簽訂了《2022年園山考場運維服務項目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1,380萬元。本次合同金額在公司經營層審批的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名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負責人:徐煒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蓮花支路1006號
是否與上市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合同對方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履約能力分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為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單位,具有較強的履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簽署方
甲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乙方: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
(二)項目內容
乙方負責管理甲方位于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康經路與沙荷路交匯處宗地號 G02101-0402、管理線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場地,按照本協議和招標文件的標準和要求,為該場內47.46萬平方米區域場所和2.3萬平方米建筑,提供場地設施安全、清潔、工程、綠化道路管養、人員駁接、秩序管理和輔助考試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等保障服務;負責本項目設置的崗位人員的招聘、培訓、日常管理和工作管理。甲方按照約定給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三)服務項目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需有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鑒于本項目為長期服務性質,合同期滿時,甲方可根據項目的需要、當年的財政預算、延續時的采購政策、乙方的履約情況決定是否延續合同;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延續合同時,延續合同有效期每次一年,最多只能延續2次。雙方確認延續合同的,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署書面合同。
(四)合同金額:1,380萬元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
1、本協議雙方簽署并公告結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30%,即人民幣414萬元;
2、2022年9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幣414萬元; 3、2023年3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幣414萬元; 4、2023年合同期滿后,甲方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款10%,即人民幣138萬元。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因為下列事由所導致之損害或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軍事行為、武裝沖突、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但因乙方故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不在此限。
(2)因考場內建筑或設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非因乙方管理原因所致的相關損害。
(3)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及相關招標文件下應屬于甲方的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及相關招標文件所述的要求及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
(4)乙方員工利用工作之便非法獲取或者泄露甲方工作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確定該損失確屬乙方責任,乙方應做出全部賠償。
(5)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而導致的任何損失。
(6)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鑒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七)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僅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法律)并應根據中國法律解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訴訟期間,除爭議內容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事項。
3、本合同的終止、撤銷、無效均不影響前款約定的效力。
四、合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合同是公司的首個考場運維服務項目,若該項目能順利實施,則標志著公司的運營模式和管理經驗已形成標準化和可復制性,對公司未來發展具有積極推動意義。
五、風險提示
本次合同中已就雙方的違約、糾紛等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而導致無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風險。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