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中報]ST樂美(871450):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報告主辦券商無法充分履行事前審查的風險提示性公告

發布時間:2022-07-28 21:46:46  |  來源:中財網  

原標題:ST樂美:關于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報告主辦券商無法充分履行事前審查的風險提示性公告


(相關資料圖)

國融證券

關于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報告主辦券商無法充分

履行事前審查的風險提示性公告

國融證券作為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督導主辦券商,通過定期報告事前審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情況:

一、 風險事項基本情況

(一) 風險事項類別

序號類別風險事項掛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其他其他與定期報告相關風險事項不適用

(二) 風險事項情況

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融證券”或“主辦券商”)為樂美電 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 樂美”或“公司”)持續督導的主辦券商。

國融證券已履行對 ST 樂美的持續督導義務,督促盡快完成 2022 年半年度報告編制工作。公司未能提供主辦券商提供對2022 年半年度報告進行充分審核的相關底稿,包括子公司征信報告、完整的母子公司銀行凍結信息或銀行流水、母子公司往來科目明細、完整的訴訟進展相關材料、收入合同、體現固定資產及資本公積較2021年期末大幅增長等的核查底稿。公司2022年半年報財務附注中未對固定資產、收入成本等科目披露明細。綜上,主辦券商無法充分實施事前審查,因此主辦券商無法判斷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報及相關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公司在2022年半年報中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胡婧璐,且公司出具的《樂美電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2022年半年度報告的書面確認意見》中,實際控制人簽字人為胡婧璐。根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廣西證監局出具的生效日期為2021 年8 月13 日的《關于對樂美電商股份有限公司及胡信和、張國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認為公司控股股東胡婧璐父親胡信和,實際行使胡婧路作為公司股東的所有權利,并于 2021 年以來實際負責公司三會運作、經營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是公司實際控制人。主辦券商了解到公司控股股東胡婧璐授權胡信和為代理人,主辦券商于2021年7月3日督促掛牌公司提供控股股東胡婧璐授權胡信和為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但截至目前主辦券商未收到雙方簽字的授權委托書。綜上主辦券商無法判斷公司在2022年半年報中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胡婧璐是否準確。

二、 對公司的影響

相關風險事項不涉及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不會導致觸發強制終止掛牌情形。

由于主辦券商無法對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報告充分履行事前審查,公司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規范的情形。

三、 主辦券商提示

主辦券商未能獲取審核 ST 樂美 2022年半年度報告充分的相關底稿材料。

因此,主辦券商審核人員無法充分履行事前審查義務。國融證券無法保證ST樂美 2022 年半年度報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主辦券商提醒廣大投資者: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 備查文件目錄

國融證券

2022年7月28日

關鍵詞: 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審查 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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