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
通知指出,中央財政繼續按規定對地方實施分檔補助,對西部、中部地區分別按照人均財政補助標準80%、6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我國還將統籌安排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確保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掛鉤的動態籌資機制,進一步優化籌資結構。同時,今年放開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限制,對于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三部門表示,今年繼續穩定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水平,確保政策范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完善門診保障措施,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健全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增強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門診保障功能,探索將政策范圍內的門診高額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計算口徑,統籌門診和住院救助資金使用,共用年度救助限額。此外,今年還將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水平,切實支持三孩生育政策,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通知還明確,要規范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醫保準入管理;加快建設完善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和執法體系,將打擊欺詐騙保工作納入相關工作考核,繼續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記者 牛偉坤)
關鍵詞: 居民醫保 財政補助標準 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水平 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