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江化微: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東誤操作違規減持股份及致歉

發布時間:2022-04-18 16:00:37  |  來源:中財網  

CFi.CN訊: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江化微”)于 2022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股東季文慶先生《關于違規減持的情況說明及致歉聲明》,季文慶先生在未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因誤操作減持公司股票4,000股。根據有關規定,本次股份變動屬于違規減持,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 本次減持前股東持股情況

2021年11月18日,公司股東季文慶先生與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并于2022年3月28日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取得季文慶先生持有的公司 3,919,445股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2022年4月12日,上述協議轉讓的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已完成,并取得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過戶登記確認書》。

截至本次誤操作減持前,季文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07,15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023%。

二、 本次失誤操作導致違規減持的情況

2022年4月15日,季文慶先生因誤操作減持公司股票4,000股,成交均價為30.07元/股,成交金額人民幣 120,280元,本次誤操作減持后持有公司股票9,603,15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003%。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的相關規定,季文慶先生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減持股份導致其不具有大股東身份后的六個月內,仍應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關于“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并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的規定。上述減持行為違反了前述規定,此次違規減持系誤操作導致,不存在主觀故意的情況。

公司股東季文慶先生在發現上述誤操作之后,及時主動通知本公司,積極配合公司進行處理。

經公司核查,該筆交易行為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三、本次誤操作違規減持股票的致歉

1、上述行為發生后,季文慶先生已深刻意識到本次事項的嚴重性,并對本次違規減持行為給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今后將加強對證券賬戶的管理,謹慎操作,加強自身對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并嚴格遵守,防止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2、公司董事會將進一步加強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相關工作人員關于《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培訓工作,同時加強家屬及關聯人教育與宣導,嚴格關聯方管理,督促相關人員遵守規定,規范操作,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關鍵詞: 減持股份 上市公司股東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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