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晨光生物:中原證券關于公司使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核查意見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晨光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
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核查意見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晨光
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光生物”、“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債
的保薦機構,根據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股
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
——
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范運作
》《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3
號
——
保薦業務
》
等有關規定,對
晨光生物使用
暫時閑置
自有資金進行
委托理財
的情況進行了審慎
核查。
核查情況及核查意見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1
、計劃投資品種及目的
計劃投資的品種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風險較低的理財產品。不用于其他
證券投資,不購買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無擔保債券為投資標的理財產品。
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業務開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
高資金使用效率,提高資金收益。
2
、計劃投資額度、期限
公司計劃使用不超過
8
億元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期限為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期限內上述額度循環
使用。
3
、其他
在額度范圍和有效期內,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相關文件,由財務部負責
具體的實施、記賬等工作。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
息披露義務
。
二、投資風險提示及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僅限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風險較低的產
品,在董事會批準的額度內,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投入,
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金融市場波動影響的風險,
公司擬采取如下措施:
1
、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
,
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風險較低的
理財產品進行投資;及時分析和跟蹤產
品的投向、進展等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
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
,
將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
控制投資風險。
2
、公司財務部門建立臺賬對所購買的產品進行管理,建立健全會計賬目,
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
3
、公司內審部門將對理財產品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4
、獨立董事、監事會將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
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
、公司按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對公司的影響
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業務開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
高資金使用效率,提高資金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
體業績水平。
四、相關審批程序及意見
1
、
2022
年
3
月
2
7
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使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議案》。
2
、
2022
年
3
月
2
7
日召開的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使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議案》,監事會認為:
根據公
司資金階
段性閑置預計峰值、銀行授信等情況,在不影響日常業務開展的前提下,公司擬
使用暫時閑置的不超過
8
億元自有資金,階段性購買安全性高
、流動性好、低風
險或對本金有擔保措施的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資金收益,符合《深圳證券交易
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
——
創
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等相關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
是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
8
億元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期
限不超過
12
個月,在期限內額度循環使用。
3
、獨立董事意見:
在不影響公司業務開展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暫時閑置
的不超過
8
億元自有資金,階段性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低風險或對本金有
擔保措施的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收益,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
—
創業板上市公
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等相關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損害中小
股東權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
8
億元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期限不超
過
12
個月,在期限內額度循環使用。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
1
、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己經公司
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
且獨立董事己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
2
、目前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在保證公司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有效控制投
資風險的前提下,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主營業務的正常開
展,同時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收益,為上市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
回報,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薦機構對晨光生物使用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8
.00
億元
的
自有
資
金
進行現金管理
事項
無異議
。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核查意見》之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鐘堅剛
封江濤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