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華陽集團: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906 證券簡稱:華陽集團 公告編號: 2022-009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投資種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擬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包括遠期結售
匯、外匯掉期、利率掉期、外匯期權及其他外匯衍生產品業務等。
2、投資金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額度為5,000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額
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上述
額度在授權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但期限內任一時點的余額合計不超過5,000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
3、特別風險提示:在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匯率波動風險、利
率波動風險、內部控制風險及交易對手違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
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
案》,為鎖定成本、規避和防范匯率、利率波動風險,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開
展不超過等值5,000萬美元額度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額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上述額度在授權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但期限
內任一時點的余額合計不超過5,000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并授權公司外匯套
期保值業務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本次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經
董事會審議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概述
1、投資目的
隨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業務的不斷拓展,日常經營中涉及的外匯收支規模日
益增長,收支結算幣別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匯風險敞口。受國際政
治、經濟形勢等因素影響,匯率和利率波動幅度不斷加大,外匯市場風險顯著增
加。為鎖定成本、規避和防范匯率、利率波動風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擬開展外
匯套期保值業務。公司擬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與日常經營需求緊密相關,是
基于公司外幣資產、負債狀況以及外匯收支業務情況進行,能夠提高公司應對外
匯波動風險的能力,更好地規避和防范公司所面臨的外匯匯率、利率波動風險,
增強公司財務穩健性。
2、投資金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擬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額度為5,000萬美元或其他
等值外幣,額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上述額度在
授權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但期限內任一時點的余額合計不超過5,000萬美元
或其他等值外幣。
3、投資方式
公司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只限于從事與公司生產經營所使用的主要結算貨
幣相同的幣種,主要外幣幣種有美元、港幣及歐元等,交易對手為有合法資格且
實力較強的金融機構。公司進行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包括遠期結售匯、外匯掉期、
利率掉期、外匯期權及其他外匯衍生產品業務等。
4、投資期限:與基礎業務期限相匹配。
5、資金來源:使用公司的自有資金,不涉及募集資金。
二、審議程序
本次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事項已經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開的第三屆
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
意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交易與關聯交易》
及《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事項屬于董事會審批權限,
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且不構成關聯交易。
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風險分析
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遵循鎖定匯率、利率波動風險原則,不進行單純
以盈利為目的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
的風險。
1、匯率波動風險:在匯率行情變動較大的情況下,銀行結售匯匯率報價可
能偏離公司實際收付時的匯率,造成匯兌損失;
2、利率波動風險:實際利率低于掉期利率,造成損失;
3、內部控制風險: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專業性較強,復雜程度較高,可能會
由于內控不完善而造成風險;
4、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存在合約到期無法履約造成違約
而帶來的風險。
四、公司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為避免匯率、利率大幅波動帶來的損失,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小組會
加強對匯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實時關注國際、國內市場環境變化,適時調整策
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損失;
2、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均以正常生產經營為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
托,以套期保值為手段,以規避和防范匯率、利率波動風險為目的,不進行單純
以盈利為目的的交易;
3、公司已建立《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操作
原則、審批權限、業務管理流程、信息隔離措施和風險處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
確規定,控制交易風險;
4、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時,慎重選擇與具有合法資格且實力較強的境內
外金融機構開展業務。
5、公司審計部將每季度或不定期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實際操作情況、資
金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進行審查;
6、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
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7、公司依據相關制度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擬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與日常經營需求緊密相關,是基于公司外幣
資產、負債狀況以及外匯收支業務情況進行,擬開展的業務金額和業務期限與預
期收支金額、期限相匹配,能進一步提高公司應對外匯波動風險的能力,更好地
規避和防范公司所面臨的外匯匯率、利率波動風險,增強公司財務穩健性,不存
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
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等相
關規定及其指南,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進行相應核算和披露。
六、獨立董事和監事會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是圍繞公司實體經營業務進行的,不是單純以盈
利為目的,而是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托,以套期保值為手段,以規避和防范匯率、
利率波動風險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開
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有利于規避和防范匯率、利率大幅波動對公司經營造成的
不利影響,有利于控制外匯風險,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們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開展不超過等值5,000萬美元額度的外匯套期保值
業務。
2、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已建立《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在
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有利于規避和防范匯率、利
率大幅波動對公司經營造成的不利影響,有利于控制外匯風險,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權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開展不超過等值5,000
萬美元額度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