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7公司發回購公告-更新中

發布時間:2022-02-28 20:08:46  |  來源:中財網  

【20:12 文峰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文峰股份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提示:

截止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 A 股股份總計 18,849,63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02%,已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60,635,389.40元(不含交易費用)。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2021年 8月 27日,文峰大世界連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4.40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9月8日分別披露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公司股票的公告》,并按照規定于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上述公告詳情見當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告;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止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 18,849,63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價為 3.27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3.12元/股,累計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60,635,389.40元(不含交易費用)。上述回購進展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間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并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07 中國天楹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中國天楹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中國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8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6.50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2021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報告書》并于2021年11月15日進行了首次回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將于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本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量為112,750,413 股,約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4.47%,購買最高成交價為 6.09元/股,購買最低成交價為 5.3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656,203,946.1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數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均嚴格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段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是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3、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1年11月15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97,504,205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 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即24,376,051股)。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在回購期限內實施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47 水井坊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水井坊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年 3月 29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 2021年第一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并于 2021年4月 2日在指定媒體上披露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司現將回購股份進展情況披露如下:

截至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 1,481,100股,已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 0.30%,購買的最高價為 128.50元/股、最低價為 100.80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 168,947,580.12元(不含交易手續費)。

上述回購進展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實施本次回購,并密切關注本次回購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27 東鵬控股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東鵬控股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東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9.75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回購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回購股份將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9)和《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1-063)。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并在每個月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首次回購股份暨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實施進展情況

2022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回購股份數量為221,574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0186%,其中最高成交價為11.7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1.64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2,587,896.36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中擬定的上限,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 公司股份221,574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0186%,最高成交價為11.7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1.64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587,896.36元(不含交易費用),回購股份情況符合公司本次股份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2月28日)前五個交易日(即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13,541,333股。公司2022年2月28日首次回購股份數量221,574股,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3,385,33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4、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7:17 天士力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天士力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天士力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1年 4月 22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 22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該議案已經公司 2021年 6月 2日召開的 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于 2021年 4月 24日、2021年 6月 3日、2021年 6月 26日分別披露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公司股票的公告》,并于 2021年 7月 2日、2021年 8月 3日、2021年 9月 3日、2021年 10月 12日、2021年 11月 2日、2021年 12月 3日、2022年 1月 5日、2022年 2月 8日分別披露了《關于股份回購進展情況的公告》,具體情況詳見當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票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4,615,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3051%(公司于 2022年 2月 28日注銷了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 4,746,699股的回購股份,若采用注銷后的總股本,則比例應為 0.3061%),成交的最高價為 16.02元/股,成交的最低價為 12.70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 64,594,380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公司將根據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回購計劃,并根據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7:12 天潤乳業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天潤乳業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新疆天潤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分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疆天潤乳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15.00元/股(含),回購股份數量為不低于3,200,000股且不超過4,800,000股(均包含本數),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即從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在《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網站 www.sse.com.cn的《新疆天潤乳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10)、《新疆天潤乳業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臨2022-012)。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現將公司截至2022年2月末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尚未實施回購。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回購方案,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5:47 永吉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永吉股份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2021年7月16日,貴州永吉印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股權激勵,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0.61元/股(含),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 萬元(含),不高于人民幣5,000 萬元(含),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貴州永吉印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60)、《貴州永吉印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1-061)。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回購進展情況披露如下:

2022年2月,公司未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4,25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 419,074,400股的比例為1.016%,成交的最高價為6.99元/股,最低價為6.66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9,144,925.41元(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股份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繼續實施股份回購,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關鍵詞: 回購股份 集中競價 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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