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修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21-10-14 20:59:54  |  來源:羊城晚報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最新修訂

個別門類考試增加筆試科目 各地各校不得再“低段高聘”

10月13日,省教育廳宣布,按有關規定對《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兩份新的辦法自今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分筆試和面試

在教師資格考試方面,按國家統一規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每年春季和秋季各舉行一次。筆試時間一般為每年3月和11月,面試時間一般為每年1月和5月,具體考試時間以教育部考試中心發布為準。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通過抽題、備課(活動設計)、回答規定問題、試講(演示)、答辯(陳述)、評分等環節進行。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面試備課時間20分鐘,回答問題、試講、答辯時間共20分鐘。在筆試科目方面,大致與改革前相同,但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新增科目三,為《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察結合面試環節進行。此外,面試科目方面,幼兒園面試不分科。小學面試科目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確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面試科目與筆試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一致。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指導教師的教師資格面試按有關規定進行。

2021年及以后年份畢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或全部科目。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可在有效期內一次免試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具體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首次注冊后 每5年定期注冊一次

在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方面,《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指出,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對象為經廣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在崗教師。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分為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教師完成首次注冊后,每5年申請一次定期注冊。

其中,首次注冊合格者需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同時注冊者需為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在崗教師;申請首次注冊前一年度師德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對于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定期注冊合格者還需每個注冊周期內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和省規定的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

《辦法》強調,首次注冊時,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并已在高學段任教且經學校教學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先給予注冊合格結論。但在下一次定期注冊時,需具備高學段教師資格,否則,必須調整到相應低學段任教。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后,各地各校不得再“低段高聘”。在首次注冊或定期注冊當年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應注冊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員不參加注冊。(記者 孫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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