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 助力教育高質量發展

發布時間:2021-09-02 11:25:39  |  來源:光明日報  

用好教育督導這把“利劍”

——寫在《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實施之際

“教育改革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在哪里,教育督導就要跟進到哪里。但有時督是督了,導也導了,問題發現不少,但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久拖不決、屢改屢犯,主要原因就是沒有把問責的板子打下去,沒人承擔責任。”四川省教育廳總督學傅明這樣描述地方督導工作中存在的“一團和氣”不良傾向。

教育督導是我國教育法確立的一項基本教育制度,肩負著為教育改革發展穩定保駕護航的職責和使命。9月1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制定的《教育督導問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它將如何發揮問責效用,讓督導“長牙齒”,確保教育法律法規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各地生根發芽,推動群眾“急難愁盼”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解決?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相關情況。

有章可循,明確問責對象和主體

教育督導聽來“神秘”,其實離我們每個人很。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督導讓鄉村小學生也有足夠大的操場享受運動樂趣;對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落實情況的督導讓基層教師更有獲得感;對重大校園安全事件的督導為千萬師生的安全打造堅實防線……然而,由于問責制度的缺乏,長期以來教育督導發揮的作用受到制約。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介紹,《辦法》首先明確了“問誰的責”——地方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有關工作人員3類對象,如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教育職責的問題,將按規定進行問責。其次明確了“誰來問責”——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本地區教育督導問責工作,依法追究存在違規行為的單位、個人的責任。同時,整合教育監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審批、處罰、執法的聯動機制,有關部門依法落實問責職責。

協同作戰,協力配合,教育督導不再是教育部門一家的“獨角戲”。據了解,上海、浙江、四川、廣西等地還建立了組織、紀檢監察、績效考核辦等多部門參加的教育督導反饋、約談制度,切實強化了督導的嚴肅權威。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孫國友介紹,廣西在問責實踐過程充分發揮教育督導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作用,建立會商機制,強化部門間交流協調,會同各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專項督導,形成工作合力。“我們在校園安全方面,聯合公安、司法等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在防溺水方面,聯合鄉村振興部門、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專門設置村級扶貧公益崗位,安排5萬多名水域巡查員,加強對危險水域巡查駐守,勸阻學生擅自游泳戲水。同時,我們還聯合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體育局、廣西海事局、共青團廣西區委等部門開展‘珍愛生命,嚴防溺水’的主題教育,加強防溺水宣傳工作。”

“《辦法》特別強調了教育督導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協調聯動,我省將進一步把協同問責落實落細,確保督導問責發揮實效。”傅明表示,要用好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這一臺,與其他成員單位積極溝通,明確各方職責,形成教育監管的合力;還要理順機制,在制定問責辦法實施細則過程中明確與各有關部門在問題線索的移送、信息備案等各環節的具體實施流程,建立日常溝通聯絡機制,維護教育督導問責的權威,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教育問題的局面。

“作為國家督學,看到《辦法》后也感到責任更加重大?!掇k法》嚴格依照我國教育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的條款要求,明確了問責主體、對象、情形、程序、組織實施等內容,使教育督導問責各方面、各環節工作都有章可依,從制度層面保障了問責的權威和公信力。”國家督學、首都師范大學副校長楊志成說。

措施有力,厘清問責內容和方式

明確了問誰責、誰來問,那么“問什么”“怎么問”?明確問責內容、方式,是此次《辦法》的另一亮點。“問什么”主要包括以下六類情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國務院教育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教育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辦學行為不規范、教育教學質量下降、安全問題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導?!掇k法》明確,被督導單位的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被督導單位落實整改意見,整改不力要負連帶責任。“怎么問”主要分兩種情況:其一,針對被督導單位,主要采取公開批評、約談、督導通報、資源調整、行政處罰等問責方式。其二,針對責任人,主要采取責令檢查、約談、通報批評、組織處理、處分、移交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等問責方式。

“《辦法》按照督導工作和督導對象特點,分別對地方各級政府、各級各類學校、督學和教育督導機構工作人員等細化問責情形。例如,違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教師師德失范、教育群體事件高發、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或衛生防疫不力等,都是今后督學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的重點和方向?!掇k法》按照不同問責對象分別設計問責方式,涉及約談整改、資源調整、組織處理等方面,注重與教育執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的聯動,將問責置于督導體制機制改革中進行整體、系統設計,為督學劃出一道道清晰可見的‘高壓線’。”楊志成說。

例如,對于最社會熱議的“雙減”工作,《辦法》規定未按要求加強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管理,存在超標超前培訓、虛假宣傳、超期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將納入問責。民辦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舉辦者及其實際控制人、決策機構或者監督機構組成人員如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由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依法對有關人員予以從業禁止處罰,并納入其誠信記錄。

孫國友介紹,2020年以來,自治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督辦了4起學校學生安全事件,建議市縣嚴肅對涉事相關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進行問責追責,4起案件總共追責問責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相關責任人65人,其中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處理1人、黨紀政務處分40人、誡勉談話11人,批評教育13人,撤職17人,解聘1人。會同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組織部門對履職評價不合格或問題突出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共開展約談8次、通報14次,印發督辦通知83份、提醒函20件。

“問責不是目的,是推動事業發展的手段,對問題整改作用明顯。通過全面排查問題、突出整改落實、推進達標建設、提升防范能力、加強經費保障,對市級、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設立專項獎勵經費,對履職評價結果排在前列的設區市、縣(市、區)給予經費獎勵,對評價等次為‘不稱職’的設區市、縣(市、區),下一年不予安排各類教育項目建設經費。”孫國友介紹,問責實施一段時間以來,全區校園安全狀況得到明顯改觀,校園安全治安案件頻發情況得到有效遏制。

“四川建立完善約談制度,讓約談成為常態,兩年省級層面約談19次,涉及100個市縣和高校;‘五項管理’問題約談668人次。還形成教育資源調整與督導問責掛鉤的嶄新格局,切實推動規范辦學與資源調配有機結合。今年起,對高校碩士研究生論文抽檢結果存在問題的9所高校,相應調減當年研究生招生計劃108人;針對某民辦學校原負責人猥褻學生的嚴重違背師德師風問題,緊盯市教育行政部門問責落實,降低學校在全市綜合評價等次,取消學校評優評先資格,對校長和師德師風監管負責人提醒談話并扣減考核績效。”傅明說。

“問責,是教育督導的一把‘利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出臺《辦法》對于用好這把‘利劍’提供了遵循。下一步,廣西將加強《辦法》的深入學,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我區實施辦法,嚴格規范問責程序,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結果運用機制,推進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助力教育高質量發展。”孫國友表示。(記者 周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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