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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期答復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關于充分保障女性高質量就業的建議:
關于有關生育假期待遇問題,目前地方在國家法定產假外的假期設置差距較大,時長不一,功能定位不甚清晰,法律地位尚不明確,有必要在國家層面予以統籌研究,推進統一規范。
國家醫療保障局在答復中表示,代表提出的充分保障女性高質量就業的建議針對性強,對后續工作有一定參考價值。關于拓寬生育保險籌資渠道問題,總體看,目前國家對生育保險的籌資政策是明確的,有效支撐了生育保險政策穩定運行和保障功能充分發揮。
關于有關生育假期待遇問題,從國際情況看,我國98天的產假已經達到國際勞工組織《生育保護公約》規定的14周標準,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也高于上述公約標準,目前地方在國家法定產假外的假期設置差距較大,時長不一,功能定位不甚清晰,法律地位尚不明確,有必要在國家層面予以統籌研究,推進統一規范,在此基礎上深入研究各類生育假的成本分擔機制,切實保障生育女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女性平等就業。
國家醫療保障局表示,下一步將按照中央相關工作要求,堅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完善落實生育保險制度,切實發揮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支持婦女平等就業,更好保障婦女權益。
2021年以來,各地生育假期的延長及實踐引發持續討論。國家衛健委匯總的資料稱,各地普遍延長產假60天以上,設立15天左右的配偶陪產假、5-30天不等的父母育兒假。
(來源:湖北發布、國家醫保局官網、澎湃新聞 編輯:董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