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改 不動產登記與公用服務事項變更聯動辦理

發布時間:2022-08-30 08:29:01  |  來源:北京青年報  

昨天下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作出決定,修改《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條例》提出,推行不動產登記與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公用服務事項變更聯動辦理。同時規定有關部門應當多場景記載不動產單元代碼,并實現一碼關聯,為開展共享查詢追溯提供便利的規定,保障不動產權屬清晰,盡可能減少糾紛。

《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于2020年3月27日由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是本市優化營商環境重要的制度基礎,為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據介紹,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深化營商環境改革,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推動本市營商環境邁上新臺階,有必要修改《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結合本市開展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本市5.0版改革,并借鑒國際通行規則,此次對《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9個條款進行了完善。修改后的《條例》提升本市政務服務、公共服務的協同性。相關條款中增加一款,規定為:推行不動產登記與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公用服務事項變更聯動辦理。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優化報裝流程,精簡報裝材料,壓縮辦理時間,實現報裝申請全流程網上辦理,探索報裝單一窗口,增強報裝協同性。

此外,規定有關部門應當多場景記載不動產單元代碼,并實現一碼關聯,為開展共享查詢追溯提供便利的規定,保障不動產權屬清晰,盡可能減少糾紛。規定為,有關部門應當在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決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買賣)合同、抵押合同、完稅憑證、不動產登記簿冊、法律文書等資料中記載不動產單元代碼,并與不動產交易、稅款征收、確權登記、市政公用設施服務、司法裁決等業務實現一碼關聯,為開展共享查詢追溯提供便利。

近年來,本市創新推進6+4一體化綜合監管機制,持續推進建設工程領域改革。為固化這些改革成果,修改后的《條例》將相關措施上升為地方性法規。例如,新增了本市依據國務院授權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者縮小審查范圍,探索構建以“風險+信用”為基礎、“分級分類+協同”為關鍵、“科技+共治”為驅動的“一體化綜合監管體系”等規定。(記者李澤偉)

關鍵詞: 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改 不動產單元代碼 公用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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