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取消新能源汽車5年內不能過戶轉讓限制
江蘇省財政廳、工信廳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正式取消新能源汽車5年內不能過戶轉讓的限制。此舉旨在為新能源二手車交易打開“綠燈”,促進全省新能源汽車消費。
據悉,為杜絕新能源汽車在江蘇省內上牌拿補貼后,再大規模轉到外地使用的情況,江蘇省財政廳、工信廳聯合印發的《2015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享受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注冊地限于本省范圍內,且5年內不得轉讓、過戶”。
江蘇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政策的初衷并不是為了限制消費者轉讓車輛,而是為了保證省級財政資金真正補給本省消費者,促進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健康有序開展。(記者 黃洪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