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是新政的核心內(nèi)容。那么從個人轉(zhuǎn)換為“家庭”參與搖號或輪候是不是意味之前都白搖或者白排了呢?而組建 “無車家庭”的規(guī)則又是什么呢?
新政限定可以組成無車家庭的成員范圍在配偶、子女和雙方父母。在這個范圍里,誰能加入申請組成“無車家庭”,首先看配偶。配偶符合“名下無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及“住所地在北京的個人”兩個條件就可以組成“無車家庭”。如果配偶有車,既不能與之組成無車家庭,也不能與雙方父母或子女組成無車家庭。判斷父母能否加入申請,主要看雙方名下是否均無北京登記的小客車。如果不是,則雙方均不可加入申請。如果是,則 “住所地在北京市的個人”可以加入申請。判斷子女能否加入申請的規(guī)則,除了與判斷父母的規(guī)則同理之外,還要看子女的配偶是否擁有北京登記的小客車,如果有則不能加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