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出爐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于公布第二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省(區、市)(包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積極申報的基礎上,經綜合研究,確定了第二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名單,并予以公布。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會同本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統籌推動本地區試點城市建設工作,督促試點城市加強對文化和旅游消費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試點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改革創新、特色發展,積極培育壯大文化和旅游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費質量和水平,推動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