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南京聚隆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發布時間:2023-10-18 17:56:38  |  來源:中財網  

南京聚隆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年 8月 11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權激勵。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2,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4,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 25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或終止回購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股份回購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公司于 2023年 8月 14日披露了《回購報告書》(2023-071),2023年 9月 8日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82),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資料圖】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3年 9月 28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5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46%,最高成交價為 18.2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7.69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 8,986,796.78元(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方式、回購價格等符合公司《回購報告書》相關內容。

(二)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3年 9月 7日)前五個交易日(2023年 8月 31日-2023年 9月 6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1,043.08萬股。

公司每 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即 260.77萬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續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規范操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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