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粵水電:簽訂粵水電巴楚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配套儲能和80萬千瓦市場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合同

發布時間:2022-11-14 19:44:02  |  來源:中財網  

CFi.CN訊:重要提示:

1.該合同是EPC總承包合同,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


(資料圖)

蓋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價格波

動對合同的履行產生一定的影響。合同雙方均不存在合同履

行能力的風險。

2.由于該項目的業主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孫

公司,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廣東粵水電勘測設計有限公司組成

的聯合體承接該EPC總承包業務屬于內部關聯交易,預計對

公司 2022年度的經營業績無影響;該項目建成投產后,預

計將取得發電收入,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有一定的提升作

用。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

年10月22日披露了“粵水電巴楚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

配套儲能和80萬千瓦市場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二標段(EPC

總承包)”的中標情況。詳見公司于2022年 10月 22日在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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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光

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中標的公告》。

粵水電巴楚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配套儲能和80萬

千瓦市場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合同已簽訂,現將

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簽訂概況

近日,公司(聯合體牽頭方)和控股子公司廣東粵水電

勘測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水電勘測設計”,聯合體

成員方)組成的聯合體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粵水電能源有

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巴楚縣粵水電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巴楚能源公司”)簽訂《粵水電巴楚縣20萬千瓦/80萬千

瓦時配套儲能和 80萬千瓦市場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 EPC總

承包合同》(承包人合同編號:GC-2022-089)。

根據聯合體協議書,公司負責該項目總承包管理及施工

任務,粵水電勘測設計負責該項目的勘察設計任務

(一)交易對手方:巴楚縣粵水電能源有限公司。

(二)合同類型:EPC總承包合同。

(三)合同標的:粵水電巴楚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

配套儲能和80萬千瓦市場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

(四)合同金額:473,924.92萬元。

(五)合同工期: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并網發電。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一)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巴楚縣粵水電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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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冊資本:16,154萬元。

4.主營業務: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水資源投資

開發、礦業投資。

5.注冊地址:新疆喀什地區巴楚縣巴楚鎮銀泰路工業園

區扶貧產業孵化園。

(二)巴楚能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粵水電能源

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三)2020年,公司未與巴楚能源公司發生類似交易。

2021年,公司承接了巴楚能源公司的粵水電巴楚縣 150

兆瓦光儲一體化項目 EPC總承包項目,合同金額 62,998.92

萬元,占當年工程施工業務承接總量的 8.59%。

2022年,公司承接了巴楚能源公司的粵水電巴楚三期

100兆瓦光儲發電項目 EPC總承包項目,合同金額 44,576.55

萬元,占工程施工業務承接總量的 2.51%。

(四)巴楚能源公司信用狀況良好,履約能力有保證。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主要權利義務:

1.發包人(巴楚能源公司):負責工程場地的征用、借

用、拆遷、補償等工作,保證開工日前得以進入和使用工程

場地;合理安排資金,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承包

人支付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負責辦理臨時用地、征用土地

的申請批準手續等。

2.承包人(聯合體):負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執行對

工作范圍的劃分,并服從發包人現場協調、安排;遵守項目

建設所在地稅收法規,保證不因稅收問題影響發包人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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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嚴格按照項目進度計劃要求按期保質完

成,不影響工期總目標和各節點工期計劃目標;在施工過程

中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等。

(二)工程建設內容:粵水電巴楚縣20萬千瓦/80萬千

瓦時配套儲能和 80萬千瓦市場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及配套

工程(包含:光伏觀光塔及光伏配套智慧產業園項目)、巴

楚縣國網綜能粵水電220千伏光伏升壓匯集站擴建項目(擴

建一臺主變)勘察、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等全部勘察設

計工作;光伏電站、光伏觀光塔及光伏配套智慧產業園項目、

外送線路、光伏升壓匯集站、儲能系統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

運輸、倉儲保管;整個項目的土建施工、建筑裝飾、場區綠

化、機電安裝、進場道路、場內道路、供水工程、施工用水

用電、辦公和生活設施及臨設建設等。

(三)合同金額:473,924.92萬元。

(四)定價依據:工程合同價格經公開招標確定。

(五)合同工期: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并網發電。

(六)結算方式:根據進度按月計量和支付。

(七)主要違約責任:

1.發包人(巴楚能源公司)違約導致未向承包人支付合

同項下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等情況,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

任。

2.承包人(聯合體)違約導致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完成,

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所規定的標準,光伏組件、采購設備未

達到性能保證值等情況,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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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一)公司施工能力強,技術先進、工程技術人員充足,

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由于該項目的業主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

孫公司,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粵水電勘測設計組成的聯合體承

接該 EPC總承包業務屬于內部關聯交易,預計對公司 2022

年度、2023年度的經營業績無影響;該項目建成投產后,預

計將取得發電收入,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有一定的提升作

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要業

務不會因履行該合同而對該業主形成依賴。

五、風險提示

該合同是EPC總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價格

波動對合同的履行產生一定的影響。合同雙方均不存在合同

履行能力的風險。

六、其他相關說明

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上述合同履行的進展情況,敬

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備查文件:

《粵水電巴楚縣 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配套儲能和 80

萬千瓦市場化并網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合同》

關鍵詞: 總承包合同 有限公司 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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