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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訊: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盤江股份”)于 2022年 9月 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貴州盤江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盤江煤電集團”)《關于落實推進國家電投貴州金元織金“上大壓小”異地改建項目合作建設的函》,貴州省國資委研究由盤江煤電集團全資子公司貴州盤江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盤江電投”)或其子公司作為出資人與國家電投貴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金元”)共同合作組建項目公司,規劃建設 2×66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及相關配套設施。
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為貫徹落實我國能源安全發展戰略,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煤電聯營一體化發展的政策要求,充分發揮我省煤炭資源優勢,深化央企與省屬企業優勢互補的戰略合作,共同加快推進我省煤電產業協同發展,持續提升基礎能源兜底保障能力,更好地履行能源保供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貴州省國資委研究先行由盤江煤電集團全資子公司盤江電投或其子公司作為出資人與貴州金元共同合作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開發建設運營國家電投貴州金元織金“上大壓小”異地改建項目。該項目為國家能源安全重點保障項目,規劃建設 2×660MW 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及相關配套設施。
根據盤江煤電集團 2021年 6月出具的《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盤江煤電集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未來將不會從事任何與盤江股份所從事的業務發生或可能發生競爭的業務(政府劃轉等不可抗力除外)。本次盤江電投投資貴州金元織金燃煤發電項目未來將可能與盤江股份構成同業競爭。
基于上述情況,該事項系貴州省政府及省國資委為落實我國能源安全發展戰略,從全省的發展大局出發,履行能源保供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提升基礎能源兜底保障能力的整體規劃而作出的決定。另外,盤江煤電集團已將盤江電投托管給盤江股份,有效減少和避免了與盤江股份之間可能發生的同業競爭;未來盤江煤電集團將按照《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要求穩妥推進盤江電投相關資產注入上市公司盤江股份,以徹底解決該同業競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