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短訊![快訊]樂心醫療: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預披露

發布時間:2022-09-16 21:57:24  |  來源:中財網  

CFi.CN訊: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股東名稱擬減持股份數量 (股)擬減持股份占公司總股本比例擬減持方式
潘偉潮8,588,0004.00%大宗交易、集中競價
注一:若減持計劃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上述股份數量將進行相應的調整;

注二: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且在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禁止減持期間不得減持公司股份。

4、擬減持期間:

(1)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即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04月17日);

(2)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自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即即2022年09月23日至2023年03月22日)。

5、擬減持價格:根據二級市場實時價格確定。

(二)減持事項的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1、股份鎖定的承諾

(1)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潘偉潮承諾,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持有的股份。

(2)任公司董事的股東潘偉潮承諾:①在承諾的限售期屆滿后,在公司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比例不超過其直接或間接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25%。②若其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后申報離職,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因公司進行分紅送股等導致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仍應遵守上述規定。

(3)任公司董事的股東潘偉潮承諾,其直接或間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公司股票上市后六個月內(至2017年05月16日)如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六個月期末(2017年05月16日)收盤價低于發行價,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六個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間發生除權、除息的,發行價格將作相應調整,其不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上述承諾。

2、股份減持的承諾

(1)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潘偉潮承諾:

本人持有的本次發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諾的鎖定期屆滿后,在滿足以下條件的前提下,方可進行減持:

①上述鎖定期屆滿且沒有延長鎖定期的相關情形,如有鎖定延長期,則順延; ②如發生本人需向投資者進行賠償的情形,本人已經承擔賠償責任;本人持有的本次公開發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諾的鎖定期滿后減持的,將提前3個交易日向公司提交減持原因、減持數量、未來減持計劃、減持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影響的說明,并由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對于本人持有的本次公開發行前的公司股份,本人將嚴格遵守已做出的關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鎖定的承諾,在鎖定期內不予以出售;如本人在上述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開發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5%,且減持價格不低于本次發行的發行價,如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至上述減持公告之日公司發生過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格應相應調整;

③本人減持公司股票時,將依照《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的相關規定執行;本人不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上述承諾。

截止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上述股東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本次擬減持事項與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關鍵詞: 公司股票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減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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