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CFi.CN訊:1、2022年 9月 16日,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該公司”) 第十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投資建設茂名博賀電廠 3、4號 2×1000MW機組工程項目的議案》。為提升電力供應保障能力,提高先進清潔煤電規模,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公司董事會同意由廣東粵電博賀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賀能源公司”)投資建設茂名博賀電廠 3、4號 2×1000MW機組工程,項目為 2×1000MW級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總投資 748,351萬元,項目資本金按照項目總投資的 20%計算約為 149,670萬元(最終以有權部門核準文件為準)。公司按照 67%股權比例需出資 100,279萬元,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和資金需求情況分批注入。資本金以外的資金需求通過銀行融資解決。
2、該公司是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能源集團”)控股67.39%的子公司,博賀能源公司為該公司與廣東能源集團分別持股67%:33%的控股子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本次共同對外投資事項構成了公司的關聯交易。
3、在本次董事會上,公司董事對上述議案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關聯方董事王進、鄭云鵬、李方吉、李曉晴、李葆冰已回避表決,經6名非關聯方董事(包括4名獨立董事)投票表決通過,其中: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該公司獨立董事馬曉茜、張漢玉、吳戰篪、才國偉對本次關聯交易進行了事前審查并予以認可,并發表獨立意見。
4、上述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不構成重組上市,不需要經有關部門批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該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本次關聯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