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增加 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的事前認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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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經過認真的審閱和充分的討論,對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進行了審核,并發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關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提交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
(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唐天云
肖永平
汪國有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