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山鋁業:關于對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以及全資子公司對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32 證券簡稱:天山鋁業 公告編號:2022-042 天山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以及全資子公司對全資孫公司
【資料圖】
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公司本次對全資孫公司上海辛然實業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以及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天山鋁業有限公司對全資孫公司阿拉爾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屬于對資產負債率超過 70%的對象提供擔保。敬請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保情況
根據公司業務的發展和生產經營的需要,天山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山鋁業”、“公司”或“本公司”)為全資孫公司上海辛然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辛然”)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支行(以下簡稱“興業銀行上海浦東支行”)2億元人民幣債權提供保證擔保。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天山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鋁有限”)為本公司全資孫公司阿拉爾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疆碳素”)中國進出口銀行喀什分行(以下簡稱“進出口銀行喀什分行”)2億元人民幣貸款提供保證擔保。
(二)擔保審議情況
公司分別于 2021年 11月 10日、2021年 11月 3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 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 2022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根據上述決議,在未來連續 12個月內,公司和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擬為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的融資和日常經營(包括但不限于業務合作、日常采購銷售)所需事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包括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和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之間相互提供擔保),擔保總額度不超過 257億元,擔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擔保、資產抵押、質押等,擔保額度有效期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實際擔保的金額及擔保額度有效期在總擔保額度內,以各擔保主體實際簽署的擔保文件記載的擔保金額及擔保額度有效期為準,公司和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可以對資產負債率超過 70%的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最近一年或一期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的公司和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之間可分別按照實際情況調劑使用擔保額度(含授權期限內新設立或納入合并范圍的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最近一年或一期資產負債率超過 70%和不超過 70%的公司之間不得調劑使用擔保額度(含授權期限內新設立或納入合并范圍的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同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經營管理層根據實際情況在上述擔保額度內,辦理擔保相關事宜并簽署相關各項法律文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2021年11月 11日、2021年 12月 1日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二、擔保額度使用情況
單位:萬元
被擔保方 | 被擔保方最近一期資產負債率 | 本次擔保前被擔保方擔保余額 | 本次擔保后被擔保方擔保余額 | 可用擔保額度 | 是否關聯擔保 |
上海辛然 | 92.12% | 23,000.00 | 43,000.00 | 130,000.00 | 否 |
南疆碳素 | 86.11% | 110,375.00 | 130,375.00 | 24,625.00 | 否 |
(一)公司名稱:上海辛然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5MA1K3N2D5H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曾超懿
注冊資本:人民幣 20000.0000萬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 3月 13日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 360號 2702C室
經營范圍:金屬制品、礦產品、建材、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學品)、機電產品的銷售,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自有設備租賃,企業管理咨詢,會務服務,展覽展示服務,供應鏈管理,倉儲(除危險化學品),第三方物流服務,各類廣告的設計、制作、代理、發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公司間接持有上海辛然 100%的股權。
被擔保人上海辛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科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3月31日 |
資產總額 | 169,984.41 | 271,541.17 |
負債總額 | 148,462.92 | 250,144.65 |
凈資產 | 21,521.49 | 21,396.52 |
營業收入 | 399,453.39 | 77,942.85 |
利潤總額 | 2,379.94 | -166.62 |
凈利潤 | 1,780.14 | -124.97 |
(二)公司名稱:阿拉爾市南疆碳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59002MA778Y8A5B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趙慶云
注冊資本:叁億貳仟柒佰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7年 1月 23日
住所:新疆阿拉爾市大學生創業園 2號樓 1層 14室
經營范圍:碳素及碳素制品、爐料制品、保溫材料的生產與銷售,裝卸及搬運服務,電解鋁、氧化鋁及其它有色金屬與黑色金屬的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開展邊境小額貿易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天鋁有限直接持有南疆碳素 100%的股權。
被擔保人南疆碳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科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3月31日 |
資產總額 | 237,390.34 | 255,151.21 |
負債總額 | 204,548.40 | 219,713.34 |
凈資產 | 32,841.94 | 35,437.87 |
營業收入 | 45,405.71 | 31,444.06 |
利潤總額 | 6,688.47 | 3,461.24 |
凈利潤 | 5,020.13 | 2,595.93 |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根據公司與興業銀行上海浦東支行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其主要內容:
1、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最高本金限額:人民幣貳億元整(¥200,000,000.00)。
3、保證期間:(1)保證期間根據主合同項下債權人對債務人所提供的每筆融資分別計算,就每筆融資而言,保證期間為該筆融資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2)如單筆主合同確定的融資分批到期的,每批債務的保證期間為每批融資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3)如主債權為分期償還的,每期債權保證期間也分期計算,保證期間為每期債權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任何一筆融資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在此不可撤銷地表示認可和同意該展期,保證人仍對主合同下的各筆融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就每筆展期的融資而言,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5)若債權人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向債務人通知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6)銀行承兌匯票承兌、信用證和保函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三年,分次墊款的,保證期間從每筆墊款之日起分別計算;(7)商業匯票貼現的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三年;(8)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的其他表內外各項金融業務,自該筆金融業務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二)根據天鋁有限與進出口銀行喀什分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其主要內容:
1、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最高本金金額:人民幣貳億元整(¥200,000,000.00)。
3、保證期間:“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 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擔保事項在上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批的擔保額度范圍內。
公司為上海辛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有利于上海辛然融資業務的正常開展,上海辛然資產優良,具備較為充足的債務償還能力,公司對其在經營管理、財務、投資、融資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財務風險處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圍之內。
上海辛然未就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不會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且不存在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26號)和《公司章程》相違背的情況。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不含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之間的擔保)為 206.62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報表凈資產的 97.15%,其中,公司為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 206.62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報表凈資產的 97.15%;公司及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范圍外企業提供擔保余額為 0元。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全資孫公司之間的擔保余額為 58.28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報表凈資產的 27.39%。
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無涉及訴訟的擔保,未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承擔損失。
七、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2、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3、天鋁有限董事會決議;
4、公司與興業銀行上海浦東支行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5、天鋁有限與進出口銀行喀什分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天山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 8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