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相關資料圖)
(一)減持計劃
1、擬減持原因:資金需求。
2、擬減持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擬減持數量及比例:計劃合計減持股份不超過 6,000,000 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6.00%。若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國發智富、國發融富已獲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2020 年修訂)》關于創業投資基金股東的減持規定,適用減持特別規定中的減持規則,具體如下:
主體 | 適用規則內容 | |
集中競價 | 大宗交易 | |
國發智富 | 通過集合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總數不再受比例限制 | 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總數不再受比例限制,且大宗交易受讓方受讓的股份不受6個月內不得轉讓的限制 |
國發融富 |
5、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 6個月內進行,即 2022 年 8 月 25日至 2023 年 2 月 24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個交易日后的 6個月內進行,即 2022 年 8 月 9 日至 2023 年 2 月 8日。
6、價格區間:減持價格視市場價格確定。
(二)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國發智富及其關聯方國發融富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中做出承諾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業/本人于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上述承諾為不可撤銷之承諾,承諾人嚴格履行上述承諾內容,如有違反,承諾人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本人/本公司/本企業持續看好公司業務前景,全力支持公司發展,擬長期持有公司股票。
3、如果在鎖定期滿后,本人/本公司/本企業擬減持公司股票的,將認真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股東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穩定股價、開展經營、資本運作的需要,審慎制定股票減持計劃,在股票鎖定期滿后逐步減持。
4、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減資縮股等導致所持股份變化的,相應年度可轉讓股份額度做相應變更。
5、本人/本公司/本企業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方式減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
6、若本人/本公司/本企業擬減持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7、如本人/本公司/本企業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票的,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歸公司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中環海陸或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將向中環海陸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國發智富及其關聯方國發融富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