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本信息:關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依據《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經營發展情況,并參照行業、地區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2年度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并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二、適用期限
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標準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現任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依照其所任崗位職務,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并參考公司現有薪酬與績效考核相關制度領取薪酬,不另外領取董事津貼。
2、現任獨立董事津貼標準為 10萬元/年(稅前)。
(二)監事薪酬方案
監事會成員依照其所任崗位職務,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并參考公司現有薪酬與績效考核相關制度領取薪酬,不另外領取監事津貼。
(三)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
公司現任高級管理人員依照其所任崗位職務,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并參考公司現有薪酬與績效考核相關制度領取薪酬,不另外領取高級管理人員津貼。
四、其他規定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金按月發放;獨立董事津貼按月發放。
(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薪酬按其實際任期計算并予以發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統一代扣代繳。
(四)根據相關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監事薪酬方案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可生效。
五、備查文件
(一)《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