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研奧股份: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核查意見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或“保薦機構”)作為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研奧股份”或“上市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對研奧股份 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了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3257號)核準,研奧股份面向社會公眾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965.0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28.28元,募集資金總額為 55,570.20萬元,扣除發行相關的費用 5,741.12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49,829.08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了致同驗字(2020)第 371ZA00483號《驗資報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資金累計投入募投項目 800.00萬元,尚未使用的金額為 50,577.93萬元(其中募集資金 50,576.22萬元,含待支付發行費1,547.14萬元;專戶存儲累計利息扣除手續費 1.70萬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額及當前余額
2021年度,公司以募集資金直接投入募投項目 17,898.76萬元。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累計直接投入募投項目 18,698.76萬元。
綜上,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資金累計投入 18,698.76萬元,尚未使用的金額為 31,981.57萬元(其中募集資金 31,130.32萬元,專戶存儲累計利息扣除手續費 851.25萬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與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2022年)》等文件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于 2020年 6月 15日經本公司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募集資金存放專項賬戶的余額如下:
開戶銀行 | 銀行賬號 | 賬戶類別 | 存儲余額 (萬元)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 | 61010078801000005360 | 城軌車輛電氣設備生產線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 | 100.22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營業部 | 431900098210999 | 高鐵檢修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 | 599.56 |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 | 581020100100935643 | 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 52.21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 755953148610903 | ||
80.14 |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新竹路支行 | 22050147020009000555 | 補充流動資金 | 59.44 |
小計 | 891.57 | ||
現金管理余額 | 31,090.00 | ||
合計 | 31,981.57 |
(三)募集資金監管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情況
2020年 12月 17日,公司分別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營業部、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及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募集資金專戶三方監管協議》。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募集資金專戶三方監管協議》。
2021年 4月 19日,公司與深圳研奧電氣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及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募集資金專戶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嚴格按照監管協議的規定使用募集資金。
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項目的實際使用情況如下表所示:
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 49,829.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 17,898.76 | |||||||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 |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 18,698.76 | |||||||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 | |||||||||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 - | |||||||||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資金投向 | 是否已變更項目(含部分) 變更 | 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 | 調整后投資總額 (1) | 本年度 投入金額 | 截至期末累計投入金額(2) | 截至期末投資進度(%) (3)=(2)/(1) | 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 | 本年度實現的效益 | 是否達到預計效益 | 項目可行性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
承諾投資項目 | ||||||||||
1、城軌車輛電氣設備生產線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579.15 | 579.15 | 5.26 | 2022年 12月 24日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否 |
2、高鐵檢修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2,677.18 | 2,677.18 | 17.85 | 2022 12 24 年 月 日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否 |
3、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4,542.43 | 4,542.43 | 75.71 | 2023年 12月 24日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否 |
4 、補充流動資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7,200.00 | 8,000.00 | 10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否 |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 40,000.00 | 40,000.00 | 14,998.76 | 15,798.76 | 39.50 | |||||
超募資金投向 | ||||||||||
1、補充流動資金 | 9,829.08 | 9,829.08 | 2,900.00 | 2,900.00 | 29.5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否 | |
合計 | 49,829.08 | 49,829.08 | 17,898.76 | 18,698.76 | — | — | — | — |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計收益的情況和原因 | 不適用。 |
項目可行性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說明 | 不適用。 |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及使用進展情況 | 適用。公司于 2021年 1月 15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使用 2,900.00萬元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2021 2021-003 動資金,本事項已經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告編號: ) |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情況 | 適用。報告期內發生。公司于 2021年 3月 15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增加實施主體、變更實施地點及實施方式并向全資子公司注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同意增加全資子公司深圳研奧電氣有限公司為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由長春市綠園經濟開發區中研路 1999號變更為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崗頭社區天安云谷產業園二期(02-08塊地)11棟 2406,實施方式由“建設辦公場所”變更為“購置辦公場所”,并由研4,000.00 2021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資子公司深圳研奧電氣有限公司注資 萬元,本事項已經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告編號:2021-010) |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調整情況 | 適用。報告期內發生。公司于 2021年 3月 15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增加實施主體、變更實施地點及實施方式并向全資子公司注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同意增加全資子公司深圳研奧電氣有限公司為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實施1999主體,實施地點由長春市綠園經濟開發區中研路 號變更為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崗頭社區天安云谷產業園二期(02-08塊地)11棟 2406,實施方式由“建設辦公場所”變更為“購置辦公場所”,并由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資子公司深圳研奧電氣有限公司注資 4,000.00萬元,本事項已經 2021年第2021-010 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告編號: ) |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 適用。本次募集資金實際到位前,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金額為人民幣 504.95萬元,預先支付發行費用的金額為 1,286.76萬元,此事項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鑒證,并于 20211 15 2021 371A000059 2021 1 15年 月 日出具致同專字( )第 號《鑒證報告》。公司于 年 月 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置換金額為人民幣 504.95萬元,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支付發行費用為人民幣 1,286.76萬元。(公告編號: |
2021-005) | |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 不適用。 |
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情況 | 適用。公司于 2021年 1月 15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募資金投資45,000.00計劃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及人民幣5,0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2021年度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僅用于購買銀行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實際使用金額為 166,630.00萬元投資收益共計 779.40萬元,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計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尚未到期余額為人民幣 31,090.00萬元。 |
項目實施出現募集資金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 不適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總額為 31,981.57萬元,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額度和31,090.00 891.57 期限內進行現金管理金額為 萬元,存放于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中金額為 萬元。 |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或其他情況 | 無。 |
2021年度,公司已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2022年)》有關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
六、會計師對募集資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鑒證意見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進行了專項審核,并出具了《關于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鑒證報告》(致同專字(2022)第 371A008608號)。報告認為,研奧股份管理層編制的《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的規定,如實反映了研奧股份2021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研奧股份嚴格執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有效執行三方監管協議,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上市公司 2021年度募集資金具體使用情況與已披露情況一致,未發現募集資金使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保薦機構對研奧股份 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研奧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核查意見》之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彭凱:
張揚文: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