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證券代碼:603095 證券簡稱:越劍智能 公告編號:2022-005
浙江越劍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
該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本期業績預告情況
(一)業績預告期間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前次業績預告情況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預計2021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增加 10,145.34萬元至 12,145.34萬元,同比增加 82.12%至 98.3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增加 10,318.64萬元至 12,318.64萬元,同比增加 113.62%至 135.65%。
(三)更正后的業績預告情況
經財務部門再次測算,預計2021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增加 18,645.34萬元至 21,645.34萬元,同比增加 150.92%至175.2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增加 10,318.64萬元至 12,318.64萬元,同比增加 113.62%至 135.65%。
二、上年同期業績情況
(一)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2,354.66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9,081.36萬元
(二)每股收益:1.02元。
三、業績預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本次業績預告更正系由公司財務部門調整拆遷補償款會計處理,導致非經常性損益變動所致。因亞運會場館建設,公司所涉房屋土地在 2021年度完成拆遷,共計收到拆遷補償款 1.79億元。
公司原基于對上述拆遷地塊用于亞運會場館建設的事由,因此將本次拆遷事項認定為具有公共利益性質,對收到當地街道拆遷辦的補償款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 3號》的規定進行如下會計處理:將收到的政府搬遷補償款計入“專項應付款”。其中,屬于對公司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后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后如有結余的,將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近日,公司在年報審計中經與會計師溝通發現,公司對《企業會計準則解釋3號》中“收到政府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的表述理解不到位,公司收到當地街道拆遷辦的補償款項不屬于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解釋 3號》。因此,公司調整本次拆遷款項的會計處理,將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扣除該部分房地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作為資產處置收益共計 10,890.41萬元(含稅),計入當期損益,進而調增公司 2021年年度凈利潤。
本次調整不影響公司對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的預計。
四、風險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響本次業績預告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因素。
五、其他相關說明
以上更正后的預告數據僅為初步核算數據,具體準確的財務數據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后的2021年年報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董事會致歉說明和對相關責任人的認定情況
公司董事會對本次業績預告差異造成的不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董事會將督促公司及子公司財務部門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相關專業能力,確保業績預測的準確性,并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公司也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質量,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特此公告。
浙江越劍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 4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