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測標準(300938):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鄒海煙)

發布時間:2022-03-31 17:11:17  |  來源:中財網  

原標題:信測標準: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鄒海煙)

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鄒海煙)

各位股東、股東代表:

本人鄒海煙,作為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本人2021年度嚴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

等公司相關的規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實、勤勉、獨立的履行職責,

積極出席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充分發揮了獨立董事的作用,維護公司和公眾股東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規范運

作?,F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匯報如下:

一、出席公司會議情況

2021年度,本人勤勉盡責的態度,本人積極參加公司召開的董事會、股東

大會,認真審閱會議材料,積極參與各議題的討論并提出合理建議,以謹慎的態

度行使表決權,為董事會的正確決策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姓名

應參加董

事會次數

現場出

席次數

以通訊方式

參加次數

委托出

席次數

缺席

次數

是否連續兩次未

親自參加會議

鄒海煙

14

3

11

0

0

列席股東大會次數

3

二、發表獨立意見和事前認可意見情況

2021年度,本人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根據規定與公司其他獨立董事一起就

公司的相關事項在決策前發表的獨立意見9次和事前認可意見2次,具體內容如

下:

1、獨立意見

會議屆次

召開時間

相關事項

意見類型

第三屆董事會第

十一次會議

2021年1月29日

一、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

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的獨

同意

立意見;

二、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

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的獨

立意見;

三、關于聘任王建軍先生為公

司總經理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第三屆董事會第

十二次會議

2021年2月3日

一、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

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

行費用自籌資金 的議案的獨

立意見;

二、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

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的議案的獨立意 見

同意

第三屆董事會第

十四次會議

2021年4月27日

一、關于公司2020年度內部

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

見;

二、關于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

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的獨

立意見;

三、關于公司2020年度利潤

分配的獨立意見;

四、關于公司董事及監事

2020年度薪酬的獨立意見;

五、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

意見;

六、關于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

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意

見;

同意

第三屆董事會第

十七次會議

2021年6月18日

一、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

并由實控人提供擔保的獨立

意見;

同意

第三屆董事會第

十八次會議

2021年8月17日

一、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

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

保情況的獨立意見;

同意

第三屆董事會第

十九次會議

2021年9月15日

一、關于公司利用閑置募集資

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

意見;

同意

第三屆董事會第

二十一次會議

2021年9月26日

一、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

其摘要的獨立意見;

二、關于制訂《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

核管理辦法》的獨立意見;

三、關于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

共同投資參與投資基金的獨

立意見;

同意

第三屆董事會第

二十二次會議

2021年10月7日

一、關于取消公司與專業投資

機構共同投資參與投資基金

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二、關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

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于公司

與專業投資機構 共同投資參

與投資基金的議案>的議案的

獨立意見;

同意

第三屆董事會第

二十四次會議

2021年10月28日

一、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

年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同意

2、事前認可意見

會議屆次

召開時間

相關事項

意見類型

第三屆董事會

第十四次會議

2021年4月27日

關于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1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

第三屆董事會

第十七次會議

2021年6月18日

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并由

實控人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

三、各專門委員會履職情況

本人作為第三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召集人召集會議2次,第三屆董事會薪酬

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參加會議2次,按照有關文件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本人在2021

年度履行了如下職責:

會議屆次

時間

審議內容

第三屆董事會提名

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2021年1月29日

1、關于聘任王建軍先生為公司總經理

的議案;

第三屆董事會提名

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2021年4月27日

1、關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級管

理人員履職情況及任職資格的議案;

第三屆董事會薪酬

與考核委員會第三

次會議

2021年4月27日

1、關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2020

年度薪酬的議案;

第三屆董事會薪酬

與考核委員會第四

次會議

2021年9月26日

1、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2、關于制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

案;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21年度,本人積極利用參加董事會、股東大會及其他機會,了解公司生

產經營、內部控制和財務狀況。主動與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

溝通,及時跟進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和內部制度執行情況,關注外部環境及市

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積極對公司經營和財務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按時參加

公司董事會,對于需董事會審議議案,都事先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并利用自

身的專業知識做出獨立、公正的判斷。在發表獨立意見時,不受公司和主要股東

的影響,切實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執行情況、

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財務管理、業務發展和投資項目的進度等相關事項,查閱

有關資料,與相關管理層人員保持溝通,關注公司的經營、內控情況。

3、持續關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

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

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要求不斷規范運作,提升治理

水平,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正,切實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

義務。

六、其他工作情況

1、2021年度,本人沒有對本年度的董事會議案提出異議;

2、2021年度,本人沒有提議召開董事會;

3、2021年度,本人沒有提議獨立聘請外部審計和咨詢機構。

2022年,本人將繼續勤勉盡責,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利用自己

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公司董事會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客觀、公正、獨立

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為公司的發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切實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獨立董事:鄒海煙

2022年3月30日

關鍵詞: 獨立董事 上市公司 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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