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祥和實業:浙江天臺祥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浙江天臺祥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浙江天臺祥和實
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
立董事意見如下:
一、《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審批程序,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2、在確保公司日常運營所需資金及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經營。
3、通過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獲得
一定的投資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
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30,000.00
萬元的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二、《追認公司 2021年度部分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我們認為本次追認的關聯交易屬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
方申請融資,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經營和臨時資金周轉需要,可有效改善控股子公
司資金狀況,降低流動性風險,體現了公司控股股東對控股子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關聯交易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
獨立性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在董事會對該議案表決時,關聯董事作了回避,表決
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綜
上所述,我們同意該事項。
獨立董事:陳不非、陳希琴、余偉平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