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藍思科技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已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為30元/股,回購股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2022年1月14日,公司首次實施了本次股份回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1年10月26日、2022年1月15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關于首次實施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以下簡稱“《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公告如下: 一、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量12,717,99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2557%,最高成交價為20.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4.84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200,171,531.08元(不含交易費用),回購實施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公司既定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日(2022年1月14日)前五個交易日(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1月8日、9日為周末休市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180,255,828股。根據《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有關規定,公司實施回購期間每五個交易日回購的股份數量均未超過180,255,828股的25%(即45,063,957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1)開盤集合競價;(2)收盤前半小時內;(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均不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4、公司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